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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

2017-04-19 10:38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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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記者從省編辦獲悉,省委、省政府日前批復南昌縣、瑞金市、吉安市吉州區、資溪縣四地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這意味著我省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邁入實質性實施階段。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作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廣受社會關注。此次改革試點是我省聚焦審批制度改革的“硬骨頭”,自我加壓、主動作為,且得到了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等部委的大力支持。根據我省方案,試點地區將在不新增機構的前提下組建行政審批局,把分散在多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集中起來,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從源頭上消除審批部門過多、相互交叉等弊端,逐步實現行政審批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提高審批效率,降低群眾和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原審批部門將按照“審管分離”的原則,不再行使審批權,著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共同構建“寬進嚴管”的市場監管格局。

省委、省政府要求,試點地區要實施集約高效的審批流程,建立協同聯動的監管體系,確保簡政放權與有效監管無縫對接;各地各部門要積極主動支持改革試點,既在探索中形成好經驗好做法,又善於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能推廣、可複製的經驗。(記者 宋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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