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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10起食品藥品虛假宣傳廣告

2017-04-22 07:12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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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測到貴陽濟仁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處方藥“療癬卡西甫散”、吉林省神經精神病醫院制藥廠生産的處方藥“復方苯巴比妥溴化鈉片”、昆明中藥廠有限公司生産的處方藥“癲癇寧片”、山東潤華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處方藥“洋參龜靈口服液”等4起藥品廣告,鄭州弘德堂健康産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遠紅外貼”、武漢健康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燙熨治療貼”、武漢海納川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半導體激光治療儀”等3起醫療器械廣告,證件持有人為鄭州軒生堂藥業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軒生堂牌四懷糖脂安膠囊”、證件持有人為中山市美太保健製品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紅潤牌真採口服液”、證件持有人為江門市蓬江區京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京仁堂牌人參海狗丸”等3起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內容存在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擴大宣傳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義或形象做功效證明等問題,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嚴重危害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對上述違法廣告和網站,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其違法行為移送有關部門查處。有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撤銷其有效期內的廣告批准文號。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大對違法廣告的跟蹤監測工作力度,一經發現,要依法採取撤銷廣告批准文號、責令産品暫停銷售等措施,移送有關部門對廣告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並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對涉嫌銷售假劣産品的,應依法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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