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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延長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期限

2017-04-24 20: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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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記者 羅沙)根據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延長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期限的決定(草案)》,我國擬將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延期一年。

2015年4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十個省(區、市)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試點期限為兩年,將於2017年5月到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草案的説明時表示,一年多來,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人民陪審員選任方式主要由組織推薦産生向隨機抽選轉變,參審職權由全面參審向只參與審理事實問題轉變,參審方式由3人合議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議庭陪審機制轉變,審理案件由注重陪審案件“數量”向關注陪審案件“質量”轉變。

“50家試點法院已經全部按要求完成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新選任人民陪審員9673人,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13322人,為法官員額數的4.3倍,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的普通群眾被選任為人民陪審員。”沈德咏説,2016年,50家試點法院由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結各類案件共81772件,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大合議庭審結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162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沈德咏説,由於試點工作仍處於不斷探索、逐步完善的過程,有些問題還沒有充分顯現,特別是事實審與法律審的區分在審判實踐中如何具體操作仍未形成一致意見,還需要一段時間進一步研究總結。一是缺乏事實審和法律審區分的有效機制,二是全面實行隨機抽選難度較大且不盡合理,三是大合議庭陪審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建議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延期一年至2018年5月。試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責任大,為確保如期完成任務,最高人民法院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注重調查研究,加快工作進度,適時提出修改相關法律議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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