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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綜合效益日益顯現

2017-04-27 07: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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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4月26日電(記者 王立彬、胡璐)自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啟動,尤其是2016年9月進一步統籌協調推進三項試點以來,各試點地區積極謀劃並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目前改革綜合效益日益顯現。

這是記者當日從國土資源部召開的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現場交流會上了解到的。

據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張德霖介紹,目前33個試點地區累計出臺約500項具體制度措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共計278宗,總價款約50億元。3個原徵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按新辦法實施徵地的共59宗、3.85萬畝。15個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退出宅基地7萬餘戶,面積約3.2萬畝。

從統籌推進三項試點與其他改革看,目前,33個試點已全部納入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14個納入農村改革試驗區,15個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全部列入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還有不少試點地區納入了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幾類試點共同推進、相互配合,取得了很好的改革聯動效應。

與此同時,隨著三項試點的開展,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還穩步有序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改,也將積極推進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規規章的研究起草。

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全國選取30個左右縣(市)行政區域進行試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2月27日經表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決定指出,上述調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試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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