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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督導部分券商自查資管業務非新增要求

2017-05-05 21: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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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5日電(記者 劉慧、王都鵬)中國證監會5日回應叫停證券公司資管資金池業務的市場傳聞,表示近日有關證監局督導部分證券公司對照法規要求開展資管業務自查,是前期監管工作的延續,並非新增要求。

資金池業務是市場中對具備借新還舊、混同運作、募短投長、脫離標的資産實際收益率進行分離定價、非公平交易等操作特徵的各類資管産品的統稱。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有少數證券公司資産管理産品和基金專戶産品運作上存在以上一種或多種特徵,相關操作模式背離了資産管理産品獨立運作、風險自擔的基本特徵,容易積累流動性風險,形成剛性兌付的誤導性信息,實質上損害了投資者利益。

為此,證監會去年7月發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重申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不得開展或參與具有資金池性質的資産管理業務,列舉了具體要求,並從實際出發明確了新老劃斷政策和過渡期安排。

上述規定發佈後,證監會在日常監管中持續、多次組織開展機構自查及專項檢查,分步、有序規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存在資金池隱患的資管業務。

截至目前,大部分涉及相關問題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規範行為有序進行,未對市場造成影響。近日,有關證監局督導部分證券公司對照法規要求開展資管業務自查,是前期監管工作的延續,並非新增要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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