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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嚴打操縱市場
證監會對朱康軍股票操縱案罰沒逾5億元

2017-05-03 17: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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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3日電(記者 王都鵬、劉慧)針對朱康軍操縱“鐵嶺新城”“中興商業”股票的行為,中國證監會2日對外公佈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朱康軍違法所得約2.678億元,並處以約2.678億元的罰款。

經查明,朱康軍在操縱“鐵嶺新城”和“中興商業”兩隻股票中,先後控制陳某明等42人的49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並在其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影響兩隻股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分別獲利約1.797億元和8802萬元。

從公佈的具體違法情況來看,朱康軍以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等方式影響股價的行為明顯。在2013年9月9日至12月26日期間,“鐵嶺新城”共有72個交易日。在此期間,朱康軍控制的賬戶組持股數量佔該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在10%以上的有46個交易日,佔總交易日的63.89%;持股比例在20%以上的有34個交易日,佔總交易日的47.22%。

同時,朱康軍控制的賬戶組買入“鐵嶺新城”申報與賣出“鐵嶺新城”申報之間存在成交情況的有28個交易日,佔總交易日的38.89%。

在2013年1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期間,“中興商業”共有332個交易日。在此期間,朱康軍控制的賬戶組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有82個交易日,佔總交易日的24.70%。朱康軍控制的賬戶組買入“中興商業”申報與賣出“中興商業”申報之間存在成交情況的有67個交易日,佔總交易日的20.18%。

證監會認為,朱康軍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表明其具有明顯的操縱意圖,且其涉案行為均服務於其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這一不法目的。為此,朱康軍在聽證階段提出的辯解理由缺乏證據支持,也與證監會已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採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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