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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將實現全覆蓋

2017-05-16 17: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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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記者 胡浩)幼兒園的安全衛生、教職工管理等辦園行為問題一直為社會廣泛關注。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副局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林仕梁16日介紹,根據日前印發的《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將實現幼兒園、附設幼兒班、幼教點的全覆蓋,未取得辦園許可的幼兒園也被納入評估範圍。

林仕梁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督導評估的內容重點包括辦園條件、安全衛生、保育教育、教職工隊伍、內部管理等五個方面。具體涉及幼兒園的辦園資質、園舍場地、設備設施、玩教具材料配備情況,膳食營養、衛生消毒、健康檢查、疾病防控情況,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活動組織實施、師幼關係情況,教職工配備、師德師風建設、專業成長和權益保障情況,制度建設、組織機構、管理機制、經費投入、使用和管理情況等。

督導評估辦法要求,各級教育督導機構的督導評估報告應向社會發佈,接受社會監督。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結果應作為幼兒園年檢、確定級類和園長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整改後仍未達到保障幼兒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幼兒園,由當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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