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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強化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

2017-05-19 17: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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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 譚謨曉)保監會官網19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人身保險公司重點針對産品管理、信息披露、銷售宣傳、客戶回訪、續期服務和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加強合規經營和風險防控。

今年以來,個別人身保險公司捏造散佈“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將列為免責病種”等虛假信息,並通過虛假宣傳引誘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提出,各人身保險公司存在:以保險産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銷售;對保險産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以銀行理財産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産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産品;未經客戶同意擅自簽訂、變更保險合同;通過虛假客戶信息阻礙投保人接受回訪、誘導投保人不接受回訪或者不如實回答回訪問題;保險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指揮、決策、組織、實施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指使、教唆、幫助、授意他人實施銷售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有直接管理職責,但未採取必要措施制止或糾正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採取委託銷售、産品包銷、層層分銷等方式,通過無合法資質的第三方平臺銷售意外傷害保險和其他人身保險産品等情形的,各保監局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省級分公司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至12個月,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通知表示,人身保險公司一年內因上述情形有2家以上省級分公司被保監局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總公司負有直接責任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責令總公司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至12個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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