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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懲國海證券“蘿蔔章事件”:
擬暫停其債券承銷1年

2017-05-19 21: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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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 劉慧、王都鵬)證監會19日宣佈去年底國海證券“蘿蔔章事件”的處理結果,擬對國海證券採取暫停資産管理産品備案一年、暫停新開證券賬戶一年及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一年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證監會責令該公司在一年內限期改正,並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對張楊、郭亮2名違規人員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分別在10年、8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資産管理業務相關職務,其涉嫌違法問題移交稽查部門調查處理;對與事件相關的5名違規人員移交中國證券業協會登出證券執業資格;對負有管理責任的2名分管高級管理人員撤銷任職資格;對負有監督責任的3名歷任合規總監公開譴責;對其他有關人員責令公司進行處分。

證監會已向有關當事人送達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此外,對負責國海證券內部控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證監會還將對其執業質量進行核查後,依法處理。

據了解,2016年12月13日,國海證券發生債券風險事件,公司原員工張楊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在外開展債券代持交易,未了結合約金額約200億元,涉及金融機構20余家,給債券市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被市場稱為“蘿蔔章事件”。

事件發生後,證監會組織力量對國海證券債券交易業務、資産管理業務,以及與之相關的內部控制、合規管理、風險管理等事項,進行了全面的現場檢查。檢查發現,國海證券存在內部管理混亂、合規風控失效、違規事項多發等問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引以為戒,加強對核心業務、重點崗位、關鍵人員的管理,牢固樹立依法合規經營理念,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加強內部管控水平,切實發揮合規風控作用,有效保障各類業務規範運營,不得採取人員挂靠、業務包乾等承包方式實施過度激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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