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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顯效

2017-05-31 07:2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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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房地産市場調控力度持續加大,不僅出臺調控措施的城市個數增多,調控在一些城市的力度也在加碼。目前,調控成果已經初步顯現出來。

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4月份,15個一線和熱點二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漲幅均比上月回落,回落幅度在0.7個至7.4個百分點之間。從環比看,9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下降或持平,5個城市漲幅回落,回落幅度在0.2個至1.1個百分點之間。70個大中城市中,30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漲幅回落,31個城市環比下降或漲幅回落。

新一輪調控措施是3月中下旬陸續出臺的,對房地産市場的作用還會持續顯現。總的來看,當前熱點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情況得到了基本抑制,房地産市場總體處於平穩態勢。

房價的過快上漲不利於宏觀經濟的穩定,也不利於解決住有所居問題;房地産市場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強,大幅回落也不利於經濟增長。因此,房地産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是宏觀調控追求的目標。從短期來看,一些城市房地産市場進入了觀望期。從長期來看,房地産市場還是要靠加快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來贏得平穩健康發展。

如何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專家們認為,重點應該處理好房地産市場的幾個關係:

一是處理好短期和長期的關係。眼下,一些熱點城市的房價過快上漲的趨勢暫時被控制住了。然而,房地産市場中的一些矛盾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一方面,在當前情況下,以調控措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有其必要性,應該落實好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項調控措施。另一方面,從長遠看,要避免樓市再次過熱,就必須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加快研究和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房地産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

二是處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責任關係。當前,房地産市場的分化明顯。一些城市需要嚴密監控謹防房價過快上漲,還有一些城市庫存量很大,需要採取措施去庫存。因此,房地産市場調控的主體責任在地方政府。當市場出現過熱或者過冷的情況,地方政府應該根據實際適時出臺調控措施。長期以來,土地出讓收益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高,許多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有依賴性。一方面,地方政府應該明確,發展實體經濟才是振興一方經濟的治本之策,應該擺脫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另一方面,地方財權和事權的不匹配,是造成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依賴的重要原因。地方財權、事權的匹配,也應該是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重點研究的一個範疇。

三是處理好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的關係。無論是限購、限價或者限貸,甚至限離、限賣,都是行政手段,凡是以行政手段為主的調控措施往往是“短效藥”,難以讓人們形成對房地産市場的穩定預期。金融、財稅等市場化的調控手段是重要的調控措施,而且與行政手段相比可能更加精準,更加符合市場規律。因此,在房地産調控中,兩種手段要共同發力,形成良好合力,穩定市場預期。

四是處理好租房和買房的關係。長時間以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不活躍。住在出租屋裏的人們沒有安定感,甚至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在一些大城市,買房成了很多家庭竭盡幾輩人之力渴望達到的目標。我國居民首次購房年齡遠低於國外許多國家。實際上,只有住房租賃市場逐步完善,租房成為人們解決居住問題更加有效的途徑時,住房供應體系才會趨於完善。(記者 亢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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