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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總理為何講要“刀刃向內”?

2017-06-19 19:48 來源: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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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苦“審批發證”久矣。改革就要直面這樣的痛點。6月13日這場以國務院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厲害”之處正在於此。

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關鍵詞就是“放管服”。這已成本屆政府施政最重要的“標識”。會上,李克強總理説了三句話——

一是要改革以審批發證為主要內容的傳統管理體制。

二是要革除與審批發證相關聯的尋租權力和不當利益。

三是要改變與審批發證相伴的“看家本領”。

三句話刀刀直指“審批發證”。而審批發證的主體,就是各級政府部門。誠如總理所言,這是一場“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

第一“革”,實質上革的是政府的“越位權力”。這種審批發證的權力,直接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年代承續而來。原來政府搞計劃下指標,現在大多數計劃取消了,但很多審批事項並未相應取消,“越位”的管理體制和權力仍保留著。更關鍵的是,如李克強一再指出,一些政府部門的觀念並未相應轉變,仍停留在“重審批、輕監管、弱服務”的階段。

“放管服”看似新詞,其內在邏輯與30多年來的改革路徑一脈相承,就是要將政府職能從適應“計劃”那一套,逐步轉變為適應“市場”這一套,使各種越位、缺位、錯位切實“歸位”:政府從以微觀管理、直接管理為主轉向宏觀管理、監督管理為主。孔子有言,“政”須“正”,在其位而謀其事。

第二“革”,實質上革的是政府權力所衍生的“不當利益”。總理在會上説得很形象,“一些部門和單位的一支筆、一個章掌管著很多企業、項目的生殺大權”。如此大的審批權力,滋生尋租空間和腐敗土壤,自不足為奇。圍繞審批難免還會派生出各種仲介服務,形成複雜的利益鏈條,由此就會産生不合理利益乃至非法利益。

以此觀之,“放管服”改革乃是釜底抽薪之舉。與其煞費苦心地想著怎麼規範審批發證、防止權力尋租,不如直接“減”掉本就不該發的證、“放”掉本就不該有的權。當然,這必然就會直接觸及相關部門手中的權力和利益,這是“割肉”。難矣。然而要解除市場之苦,唯有此舉,也從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第三“革”,實質上革的是政府履行職能的“陳舊方式”。許多部門為人所熟悉的工作“畫風”是這樣的:官員甚至很多普通辦事人員,端坐辦公室裏,等人上門忙審批。這也就是總理所説的與審批發證相伴的“看家本領”。一直以來所謂“拜廟門”等戲謔之語,實際上都是企業和群眾無奈的抱怨。

“放管服”改革就是要變這種“畫風”。總理為什麼最近再三提及去年發改委等查處“地條鋼”的這件事,就是因為這件事改變了宏觀部門傳統的工作“畫風”。它也證明,宏觀部門搞事中事後監管可以更有為。

改革之事,有破有立。“革”這三點,即是“破”三弊。唯如此,方能“立”起政府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真正做到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陳翰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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