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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企共治中實現雙贏

2017-06-20 07:2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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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稅收徵管模式重博弈、輕合作。在稅收徵管實踐中,經常過度強調徵稅人的作用,突出執法的剛性、嚴格,卻忽視了納稅人的作用,不注重服務的人性化和納稅人能力的培養。如何在稅企雙方建立起互信互利的雙贏關係,值得深思。

在山西,社會各界對建立新型稅企關係,呼聲強烈。一方面,企業納稅的遵從度差異較大。省內大企業集團的經營主要在煤炭、電力、冶金等能源行業,按2016年度統計數據,煤炭及黑色、有色採掘業稅收共入庫稅款714.21億元,佔全省國稅收入的68.3%。這些大型企業集團,機構設置複雜、層次多。企業面對不同層級、數量眾多的主管稅務機關,在辦稅流程、政策執行準確度等方面存在差異,更導致稅企交流溝通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在實地調研中發現,不少企業對稅務機關權威解釋稅收政策、簡化優化辦稅流程、降低企業與稅務機關溝通成本、增加透明度等工作,有強烈需求。

瞄準痛點,山西稅務部門初步建立了稅企協同共治工作機制:稅收政策解釋和執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據納稅人的不同類型開展個性化、差異化、團隊化和集成化四種服務,不斷健全和完善稅企協調、宣傳輔導、稅企爭議處理、政策執行反饋等相關機制;融合“兩個監督”,以雙方雙向風險內控管理為抓手,建立分行業的由稅企雙方參與的內控管理團隊,企業防範稅務風險,稅務部門防範廉政風險,以此來建立一個“清”與“親”、新型依法誠信的稅收徵管體系。

目前,山西稅務部門已開始與省內重點大企業開展稅企協同共治工作,包括開展統一防風險共識、統籌人力資源、建立大企業工作團隊、建立協同共治工作制度等活動。企業要求的徵稅服務,只要是合理的、有益的,都儘量滿足。例如,一家企業提出,集團中標項目發包到分公司,如果能與甲方簽約直接開展開票、結算等業務,不再經集團轉辦,可大大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該建議經山西省國稅局提交稅務總局,上級發文明確了新辦稅流程,讓企業提高了經營效率和質量,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受到企業的好評。

在共治實踐中,稅收徵管部門的準確、細緻服務,大大降低了企業違反稅法風險和稅務管理成本,讓企業能更充分地享受國家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給企業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同時,稅企共治,讓企業更全面地了解、認同稅法,提高企業對稅法的遵從和對稅收工作的配合程度,也促使稅務機關養成依法用權的行為習慣,增強尊重和便利納稅人的服務意識,大大優化了稅收徵管環境。

稅企共治,更關鍵的是能力建設。這種稅收徵管模式的探索,既要提高徵稅部門的稅收管理能力,又要增強納稅企業的稅收自治能力。只有稅企雙方在互信中實現互利,實現稅企力量匯合聯動、互動雙贏,才能大幅降低稅收徵管成本。(山西省國稅局局長 胡 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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