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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出臺

2017-06-20 08:3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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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日前聯合印發《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今年高考網上填報志願從6月27日開始。

文史、理工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藝術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體育類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

投檔模式方面,文史類、理工類本科提前批常規志願的第一志願實行梯度志願投檔、參考志願實行院校誌願平行投檔,徵求志願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全部實行院校誌願平行投檔;高職(專科)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全部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實行院校誌願“一檔多投”;本科A批、B批均實行專業志願“一檔多投”;高職(專科)批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體育類本科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實行院校誌願平行投檔;高職(專科)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

常規志願錄取結束後,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及追加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組織考生填報第一次徵求志願,並實施第一次徵求志願錄取;如仍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進行第二次徵求志願。徵求志願時,所有未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院校誌願。(記者 謝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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