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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分參加失業保險職工可領技能提升補貼

2017-06-22 12: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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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6月22日電(記者 鄔慧穎)為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江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近日共同出臺文件,明確部分參加失業保險並取得職業技能認定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江西省新出臺的《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申領條件為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並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條件的企業職工。

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在取證後的12個月內,可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逾期不予受理。經辦機構通過聯網查詢、參保繳費信息比對等審核通過且公示後,將直接把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通知明確,補貼標準為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補貼1000元,中級(四級)補貼1500元,高級(三級)補貼20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享受一次,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可在此基礎上最高上浮10%。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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