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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佔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2017-06-29 11:36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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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
佔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知識産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

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經研究,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佔用費、公民出入境證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見附件)。

二、2017年7月1日前應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補交時應按原標準徵收。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並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解讀,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四、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

五、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附件 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2017年6月2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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