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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建立七大重點領域生態補償制度

2017-07-04 10:18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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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近日出臺《關於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進自治區空間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確定在森林、草原等七大領域建立重點領域生態補償制度,從而在我區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基本建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

《指導意見》確定,以“三區三線”的依據,強化生態保護,確定生態補償重點領域,建立和完善補償制度。提出建立森林保護補償制度、草原保護補償制度、濕地保護補償制度、荒漠保護補償制度、水源地保護補償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開展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

《指導意見》提出,通過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機制、穩定的投入機制、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挂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配套制度體系建設,鼓勵貧困地區用好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機制,逐步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等,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工作機制,確保生態保護補償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通過建立重點領域補償制度,我區將建立地方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造林投入機制,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生態造林,對企業、社會組織(團體)及個人新造生態林,根據造林成本和驗收情況,給予一定補助。支持貧困地區設立生態管護公益崗位,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地就近轉為生態護林人員和草原生態管護人員,增加貧困群眾收入。全面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加大對人工飼草地和棚圈建設的扶持。實施濕地和河湖生態修復,對濕地生態保護給予一定補助。鼓勵企業、社會組織等參與防沙治沙,合理髮展沙産業。對水源地保護區內,需採取限制性措施的生産活動,給予合理補償。(記者 吳宏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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