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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勵和規範“共享汽車”健康發展

2017-07-06 19: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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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7月6日電(記者 許茹)《成都市關於鼓勵和規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按照意見,成都將加快新能源“共享汽車”的服務網點和充電設施佈局建設,以市場主導、政府規範監管為手段,促進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記者了解到,新能源“共享汽車”將被納入自行車、公共交通、私家車等城市整體出行結構中;同時將服務網點和充電設施納入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規劃,鼓勵單位停車場、小區停車場、佔道停車場為新能源汽車提供充電等功能。按照目標,至2018年底,成都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服務網絡,實現服務網點2500個、充電樁10000個;至2020年底,全市形成覆蓋廣泛的服務網絡,服務網點、充電樁分別達到5000個和20000個。

意見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營運管理規範。其中包括,運營企業需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實行明碼標價,設立押金專用賬戶並接受第三方監督;車輛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用戶需愛護汽車及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對於故意破壞公私財物、盜開盜用等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於交通違法也應主動接受處罰。

意見中明確,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屬於汽車分時租賃企業的經營活動,企業是新能源汽車投放和經營管理的主體,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承擔監督責任,更好地發揮服務和監管職能,依法進行規範引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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