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寧夏貧困患者當年住院自己最多花5000元

2017-07-13 10:33 來源: 寧夏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寧夏貧困患者當年住院自己最多花5000元
●貧困患者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下調至3000元
●患重特大疾病年度最高救助金提高到16萬元

針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寧夏“對症下藥”制定出臺《推進健康扶貧的若干政策意見》,通過開展便民住院服務、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擴大醫保藥品報銷範圍、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實行政策兜底保障等組合拳,確保貧困患者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90%或當年住院自付費用累計不超過5000元。這是記者從7月12日召開的自治區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上了解到的消息。

《意見》提出,從今年1月1日起,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享受健康扶貧優惠政策,時間與其身份保持一致。對貧困患者開通看病就醫綠色通道,在縣城內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並免繳住院預付金,進一步減輕貧困患者墊資負擔。今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37元,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普惠性提高5個百分點。降低貧困患者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現在的8400元—9500元下調至3000元,對貧困患者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在普惠性的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對患有20個特殊病種的貧困患者,在此基礎上報銷比例再提高2個百分點。

《意見》還提出調整我區醫保藥品目錄,擴大貧困患者用藥保障範圍。將貧困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範圍,與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同等醫療救助政策。罹患重特大疾病的貧困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金額由現行的8萬元提高到16萬元,並在現行報銷政策的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貧困患者年度內在醫療機構發生的個人自負合規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扶貧保、社會救助、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報銷後,實行政府兜底保障,確保貧困患者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90%或當年住院自付費用累計不超過5000元。(記者 李東梅 實習生 劉亞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