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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出臺

2017-07-15 08:4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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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出臺,以建立綠色金融多元化支持體系為主線,創新發展綠色金融組織體系、産品體系和配套設施體系,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綠色産業發展,有效推動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方案》提出——

力爭到2020年,建成與福建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相匹配,組織體系完備、市場高度活躍、産品服務豐富、政策支持有力、基礎設施完善、穩健安全運行的綠色金融體系。

2020年末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服務提供的融資餘額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證券市場、保險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發揮,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更加健全,金融市場對綠色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作用更加凸顯。

《方案》明確六項重點任務。

一是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支持組建以社會資本為主的綠色銀行。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業務中心)、綠色金融專營分支機構,為綠色信貸和投資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

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構建綠色信貸管理“六項機制”: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行業標準的綠色信貸認證體系和管理機制;適合綠色項目授信特點的高效審批機制;收益有效覆蓋成本和風險的利率定價機制;動態監測和評估的風險防控機制;推動綠色信貸持續有效開展的激勵約束和盡職免責機制;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綠色理念和專業水平的培訓機制。

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農業、綠色林業、工業節能減排環保項目、清潔能源、清潔交通、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項目、污染防治項目、綠色建築、節能減排技術和産品研發及産業化項目,以及自然保護、生態修復和災害防治項目等的綠色信貸支持。

2017年率先對政策性銀行、國有大中型銀行先行開展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探索對外發佈評價結果。

二是推動資本市場支持綠色投資。

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的上市培育支持力度。支持已上市綠色企業通過增發等方式進行再融資。

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發債,建立有利於降低企業發債融資成本的擔保、貼息等機制。

支持法人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並確保專款專用,積極探索綠色信貸資産證券化。

三是積極發展綠色保險。

選擇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領域,將相關企業納入應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範圍。指導保險公司加快定損和理賠進度,及時救濟污染受害者、降低對環境的損害程度。

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産品和服務。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

加強與各大保險公司資産管理機構的對接,推動在閩設立綠色事業部或建立專業團隊,通過股權、債權等多種形式,為重點綠色項目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

四是動員社會資本支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吸引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在福建省設立子基金,參股福建省內各類綠色發展基金。探索以地方財政投入啟動資金,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入的發展模式,支持綠色相關重點項目和企業綠色發展。

支持垃圾處理、污水處理以及土地、水、大氣等污染防治、環境修復等各類公共服務領域的綠色項目通過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

積極培育和引進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以及私募基金,加大福建省綠色産業項目投資。

五是豐富綠色金融産品和工具。

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統一建設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交易平臺,提升服務水平,打造全國重要的綜合性環境權益交易市場。

完善市場化的環境權益定價機制,建立高效的抵質押登記及公示制度,推動環境權益切實成為合格抵質押物,進一步降低環境權益抵質押物業務辦理的合規風險。

深入推進林業金融創新,發展林權按揭貸款;探索開展生態公益林收益權質押、森林碳匯收益權抵押和林業收儲貸款試點。

六是完善支撐綠色金融發展的配套政策體系。

不斷擴大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在金融機構中的運用,對不同評價結果的企業在利率、授信、貼息等方面實施差別化措施。

加強金融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積極推進企業環境違法違規信息、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納入福建省徵信業務綜合平臺,建立綠色信用體系。

支持福建省再擔保公司開展綠色再擔保業務,為福建省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提供增信服務。 (記者 周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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