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2017-2018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2017-07-26 12:04 來源: 林業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2017-2018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辦造字〔2017〕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強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確保“十三五”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我局研究制定了《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2017—2018年工作計劃》(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並於每年12月31日前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總結材料報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2017—2018年工作計劃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2017—2018年工作計劃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行動要點》(辦造字〔2016〕102號)、《林業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2016—2020年)》(辦造字〔2016〕125號)要求,認真落實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強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確保“十三五”既定目標任務如期實現,特製定本工作計劃。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一)林業是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在這方面,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明確“在應對氣候變化中,林業具有特殊地位”、“應對氣候變化,必須把發展林業作為戰略選擇”。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兩項增長目標已納入國家對外承諾的2020年和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加強森林、濕地、荒漠生態系統保護和建設,增加森林和濕地碳匯,控制林業溫室氣體排放,提高林業適應能力等已列入國家戰略和規劃。積極做好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對於維護國家氣候安全、拓展發展空間、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意義。但從目前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還存在著地方重視不夠、政策措施不完善、工作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作為服務國家氣候變化內政外交的重要支撐、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舉措、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擺在林業改革發展全局的突出位置,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的謀劃、推進和落實。

二、大力加強宏觀指導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省(含自治區、直轄市、森工集團、新疆兵團,下同)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和人員崗位變動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工作制度、辦事機構、負責人員,明確林業碳匯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建立支撐決策的專家諮詢制度,建立向下延伸的業務培訓制度,保證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持續穩定推進。

(三)完善規劃計劃。各省要根據《“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行動要點》、《林業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2016—2020年)》確定的相關工作目標,結合本地實際,研究確定本地區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十三五”目標任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林業發展相關規劃等政策文件中。要研究制定本地區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年度工作計劃,或在年度林業工作計劃中作出專項安排,細化工作分工,落實保障措施,突出工作成果。

(四)加強部門協調。各省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部門合作機制,加強與本級發展改革、財政、科技、氣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通過強化部門協作,提升工作成效,多渠道爭取政策支持,逐步建立完善的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保障體系,做到目標的實現有政策的支撐、政策的落實有資金的保障。

三、著力實現增匯減排

(五)增加森林碳匯。各省要圍繞“在2005年基礎上,到2020年森林面積增加4000萬公頃、到2030年森林蓄積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的目標,著力推進國土綠化,著力提高森林質量。要把造林綠化、森林經營工作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更加有機地結合起來,花更大功夫,努力增加森林碳匯,充分展示林業生態建設對於應對氣候變化的顯著成效。各省要按照《國家林業局關於下達2016—2018年營造林生産滾動計劃》的要求,科學安排營造林生産任務,認真抓好任務分解和組織實施,確保2017—2018年營造林任務圓滿完成。

(六)穩定濕地碳匯。《全國濕地保護“十三五”實施規劃》提出要對濕地實現總量控制,並明確了“十三五”期間濕地保有量任務。各省要對照該規劃確定的濕地保有量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倒排進度,研究提出本地區2017—2018年相應的濕地保有量任務指標。要加大濕地保護與恢復力度,努力實現濕地總量穩中有增,穩定並逐步增加濕地碳匯,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系統的碳匯功能。

(七)減少林業排放。加強森林等林業資源保護,大力鞏固建設成果,最大限度減少林業領域的碳排放,也是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貢獻。各省要敢於“亮劍”,加強林地佔用管理,減少林地流失,遏制濕地流失和破壞,減少濕地排放。要按照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相關規劃的要求,切實加強災害監測預警、檢疫禦災、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努力將災害引致的森林碳排放降到最小程度。要注重做好林産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抓好統計核算,倡導低碳生産和銷售。

(八)抓好碳匯考核。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將對“十三五”時期溫室氣體排放下降目標(含林業碳匯指標)進行考核。目前納入考核的兩項林業碳匯指標是年度造林合格面積、年度森林撫育合格面積。各省要確保年度造林、撫育任務完成,積極配合做好林業碳匯年度考核工作。同時根據形勢變化和工作實際,研究提出完善林業碳匯指標的建議。要充分利用考核工作,促進省級政府更加重視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四、注重完善碳匯監測體系

(九)做好首次(2014—2016年)全國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LULUCF)碳匯計量監測工作。全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2017年,各省要按照我局對體系建設作出的統一安排,做好首次(2014—2016年)全國LULUCF碳匯計量監測成果的質量檢查和匯總。江蘇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要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

(十)做好第二次(2017—2019年)全國LULUCF碳匯計量監測工作。2017年開展LULUCF碳匯計量監測工作的有13個省: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湖南、廣西、貴州、雲南、寧夏、龍江森工集團、大興安嶺林業集團。2018年開展LULUCF碳匯計量監測工作的有12個省:北京、內蒙古、上海、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海南、甘肅、新疆、內蒙古森工集團、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其餘省LULUCF碳匯計量監測工作安排在2019年進行。各省要按照年度計量監測工作安排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落實配套資金,加大力度支持省級技術支撐單位開展工作,確保第二次LULUCF碳匯計量監測工作圓滿完成,取得預期成效。

(十一)做好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林業清單編制工作。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了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各省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主動對接本級發展改革部門,依託全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的數據成果和技術支撐隊伍,積極配合做好2012年、2014年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林業碳匯清單編制工作。通過參與清單編制,展現林業話語權、影響力。

五、全力推進碳匯交易

(十二)開展摸底調查。各省要對本地區自2005年1月1日以來開展的各類林業碳匯交易項目,包括中國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林業碳匯交易項目、國際自願減排項目、國際清潔發展機制(CDM)林業碳匯項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捐資碳匯造林(森林經營)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摸底、系統梳理,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今明兩年及以後林業碳匯交易工作思路、目標和任務,形成專題報告。

(十三)積極推進試點。北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省林業主管部門及大興安嶺林業集團要認真總結CCER林業碳匯交易項目可複製、可推廣的有益做法、成功模式,加快開發更多更好的林業碳匯交易項目。其他省份林業主管部門要借鑒先進經驗,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尤要加大林業碳匯項目方法學的開發力度,具體部署本地區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交易工作,力爭在林業碳匯項目交易上取得突破。

(十四)完善交易政策。各省林業主管部門要以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建設為契機,主動與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溝通協調,抓緊研究本地區林業碳匯交易政策。一些森林資源發展潛力大、貧困縣和貧困人口較多的省,更要主動研究制定有關法規、管理辦法、實施方案,充分發揮林業碳匯交易在助力生態建設、扶貧脫貧攻堅、綠色低碳發展中的多重作用。

(十五)敢於創新作為。各省林業主管部門要深刻理解“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切實負起責任,按照政策要求,結合地方情況,從森林生態效益的有效發揮和林業資源的長遠利用出發,穩中求進,敢於創新,著力開創林業碳匯交易工作新局面。

六、深入開展重大問題研究

(十六)加強科學問題研究。各省要充分發揮本地區林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資源優勢,積極開展森林、濕地、荒漠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響應規律及適應對策等基礎理論、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關鍵技術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支撐。

(十七)加強重大政策研究。各省要緊緊圍繞全國及本地區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重點,突出問題導向,超前謀劃重大政策研究課題。積極利用國家CDM基金贈款、國際綠色氣候基金,認真做好2017—2018年政策研究項目申報,抓好項目組織實施。

七、不斷夯實人才隊伍基礎

(十八)組織開展培訓。各省要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人才隊伍建設作為緊要的基礎工程進一步抓緊抓實,建立健全培訓制度。針對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需求和短板,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逐步實現培訓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各省每年至少要舉辦1次針對市(或縣)級林業系統幹部職工的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專題培訓,幫助他們掌握政策、提升能力。

(十九)積極參加培訓。國家林業局將在2017年、2018年舉辦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全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專題培訓班,培訓內容將進一步聚焦林業碳匯計量監測、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交易等重點工作。各省要根據培訓通知要求,選派有事業心、責任感、專業對口人員參加培訓。

八、全面深化國際合作交流

(二十)積極推進南南合作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交流。各有關省要按照國家和國家林業局推進國際合作總體要求,積極探索在南南合作和“一帶一路”戰略合作框架下,與有關國家務實地開展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共享工作經驗,共同提高應對能力。要繼續推進與國家林業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合作,拓展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內容,力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十一)積極開展中美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國家林業局規劃院、中國林科院及熱林中心、吉林省汪清林業局要按照2016年中美森林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政策與技術研討會確定的合作內容,在森林適應氣候變化、森林經營增匯技術措施、林業碳匯計量監測方面,深化中美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務實合作,抓出更大成效。

(二十二)積極開展與東盟林業合作。廣西、海南等省,要按照“中國—東盟林業合作南寧倡議”確定的合作內容,在國家林業局統一安排下,積極參與落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能力建設、項目合作、政策研討等合作事項。

九、積極做好宣傳工作

(二十三)突出宣傳主題。各省要結合國際森林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植樹節等重大節日,組織舉辦“綠化祖國•低碳行動”等主題鮮明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廣播、報刊、電視等傳統手段以及網絡、微信、微博等現代手段,深入宣傳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舉措、努力和成效、作用和貢獻,廣泛普及林業碳匯知識,講好綠色低碳發展故事,不斷增強全社會關注氣候、保護氣候的意識。

(二十四)發揮宣傳作用。要及時上報林業應對氣候變化重要新聞資訊、重大工作進展,向本級黨委政府報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共同營造推進工作的良好氛圍。要把宣傳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