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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印發《慈善信託管理辦法》

2017-07-27 07:41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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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規範慈善信託,保護慈善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慈善事業發展,銀監會、民政部聯合印發《慈善信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標誌著我國慈善信託規制體系基本建立。

慈善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於鼓勵社會各界樂善好施,扶貧濟困、守望相助,支持公益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慈善事業是惠及社會大眾的事業,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是一種具有廣泛群眾性的道德實踐,慈善事業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作用日益顯現”。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慈善法》專設“慈善信託”一章,充分體現了信託制度將在我國慈善事業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制定《辦法》的基本思路是,一是堅持鼓勵發展,逐步將慈善信託打造成我國慈善事業的重要渠道;二是堅持比較優勢,充分發揮信託公司和慈善組織在慈善信託中的積極作用;三是堅持風險為本,確保慈善信託規範化、陽光化運行;四是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慈善信託實踐中的瓶頸和障礙。

《辦法》共9章、65條,涵蓋了總則、慈善信託的設立、慈善信託的備案、慈善信託財産的管理和處分、慈善信託的變更和終止、促進措施、監督管理和信息公開、法律責任、附則等九個方面的內容。

據統計,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施行以來,共成立慈善信託32筆,實收信託規模約1.24億元,涉及扶貧、教育、留守兒童等多個慈善公益領域。

下一步,民政部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將建立經常性的監管協作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監管有效性。

附件:《慈善信託管理辦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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