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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輪輸配電價格改革試點全面完成

2017-07-27 07:1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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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輪輸配電價格改革試點全面完成——
今年用電成本將下降1000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7月2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輸配電價改革和價格市場化程度測算有關情況。據介紹,截至目前,首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已經全面完成,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後的輸配電價已陸續向社會公佈。通過實施輸配電價改革等措施,預計今年僅電價降價方面就可降成本1000億元。

電價改革“建機制、降成本、推市場”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國家發改委高度重視電力價格改革工作,將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作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要求,全面推進試點工作,為實現市場化交易創造有利條件。自2014年12月輸配電價改革首先在深圳電網和蒙西電網“破冰”後,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逐步擴大,到今年6月底,省級電網全部進行了輸配電價改革,實現了全國的覆蓋。

輸配電價改革被稱為整個電力體制改革中“硬骨頭”中的“硬骨頭”,推進面臨著制定依據、電量增長和投資之間的匹配、成本監審等問題和挑戰。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錶示,輸配電價改革亮點可概括為“建機制、降成本、推市場”。

首先,著力建機制。《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先後制定出臺,標誌著我國初步建立了科學、規範、透明的輸配電價監管體系。該體系具有兩個特點:一是獨立的輸配電價的監管體系,將“准許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為主要原則;二是引入現代激勵性監管的理念,建立約束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激勵監管對象電網企業壓縮投資,減少投資衝動,控製成本。

其次,合理降成本。對電網企業涉及與輸配電價不相關的資産,不合理的成本、費用支出,要加以剔除,進行嚴格的成本監審。從統計數據看,不相關的資産或不合理的成本金額為1180億元,所佔比例為14.5%。輸配電價改革後,平均輸配電價比現行購銷價差,平均每千瓦時減少將近1分錢,核減32個省級電網准許收入約480億元。其中,2015年、2016年完成的輸配電價改革,降價100億元,今年是輸配電價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完成降價380億元。

再次,推進市場化進程。輸配電價改革目的之一,是促進市場發育和市場交易。2016年,我國電力市場化交易比例已達22.25%。預計今年年底,全國包括電力直接交易、發電權交易、跨省送電交易等在內的電力市場化規模將達2萬億千瓦時,佔電網銷售電量的35%,同比增長50%。

為實體經濟減輕負擔

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價機制改革,合理降低電力價格,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今年國務院確定的1萬億元的降成本任務和目標中,作為電價方面,預計降價貢獻是1000億元。”張滿英錶示,為減輕實體經濟負擔,今年國家發改委在電價方面採取了很多措施,除了輸配電價改革外,還有“兩降低、三取消”。

“兩降低”,就是降低通過電價徵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個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一個是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徵收標準降25%,降價金額為160億元;“三取消”,包括取消通過電價徵收的城市公共事業附加、取消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取消向發電企業徵收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涉及的降價金額是350億元,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是60億元,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是390億元。這些措施降低了實體經濟的用能成本。

據介紹,電價降價1000億元包括:取消城市公共事業附加,涉及金額350億元;取消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涉及金額60億元;輸配電價改革,今年完成的降價是380億元。此外,通過各省電力市場化交易也會直接降價,預計新增降低電價逾180億元。(記者 周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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