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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等問題答記者問

2017-07-29 10:18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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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8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發佈兩項內容,一是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二是“投資者保護·明規則、識風險”專項活動第三階段正式啟動(以上內容詳見官網要聞欄目),最後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目前有二百餘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連續停牌天數超過5個月的有十余家,有市場分析認為長期持續停牌使投資者交易權嚴重受損。請問證監會對此有何評價?是否會採取措施?

長期以來,我會將完善上市公司停復牌制度納入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重要範疇。滬深證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分別發佈了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指引,我會于2016年9月修改了《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等規範性文件,旨在解決停復牌中存在的“隨意停、籠統説、停時長”問題。

總的來看,上市公司停復牌新規發佈後,上市公司停牌數量已大幅減少,2016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日均停牌家數已較2015年下降了約2成;停牌時間已大幅縮短,超過90%的重大資産重組停牌時間已控制在3個月內,基本形成了穩定的市場預期。

但同時也應看到,我國資本市場仍處於“新興加轉軌”階段,市場不成熟、制度不健全、投資者結構不合理等問題依然存在,資本市場中內幕交易、“跟風式”、“忽悠式”重組等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行為還時有發生。停復牌制度在保障信息公平披露的同時,還承擔了防控內幕交易、鎖定發行價格以及完成資産管理部門前置審批等功能,客觀上造成個別上市公司停牌時間較長等問題,引起了市場關注。

因此,做好停復牌制度的改革,需要在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保護投資者交易權之間做到有機平衡。下一步,我會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不斷完善上市公司停復牌制度,強化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停復牌的一線監管,在保障停復牌功能的順暢發揮的同時,引導上市公司審慎行使停牌權利,維護市場交易的連續性和流動性。

2、問:近日有媒體報道證監會牽頭組織的期貨公司專項檢查,是否屬實?檢查的主要項目和主要目的是什麼?後續是否會有對全行業風險管理子公司業務的大檢查?此次檢查是否為響應金融工作會議的精神?

答:近日,為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系統監管工作會議要求,堅持主動作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穩定,推動期貨公司規範運作、健康發展,我會正在牽頭組織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監控中心、期貨業協會等“五位一體”監管協作單位開展2017年期貨公司專項檢查,檢查涉及24個轄區32家期貨公司及其多家分支機構。本次檢查主要項目包括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公司法人治理與內部控制以及相關業務合規情況等,旨在督促期貨公司切實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期貨公司資管業務回歸本源,專注主業,依法合規經營。本次檢查內容已包含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業務。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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