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7-07-28 21:45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 王都鵬、劉慧)中國證監會28日通報,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做出行政處罰。

一宗基金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中,白金于2011年7月入職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從業期間,白金及其配偶雷某共同控制“肖某”證券賬戶進行證券投資,但未按規定向廣發基金申報。依據基金法,重慶證監局決定責令白金改正,並處以5萬元罰款。

一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大連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4.59億元質押擔保事項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據證券法,大連證監局決定對大連控股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代威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周成林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三宗內幕交易案中,其一是李某峰、劉某菊係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陜西華商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公司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華聞傳媒財務部經理助理萬玉珍與劉某菊存在聯絡接觸,交易“華聞傳媒”,獲利約6.6萬元,萬玉珍堂兄萬明曾任華聞傳媒董事,與李某峰存在聯絡接觸且與萬玉珍聯絡頻繁,交易“華聞傳媒”,獲利約1358.8萬元。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決定沒收萬玉珍違法所得,並處以約19.9萬元罰款,沒收萬明違法所得,並處以約4076.5萬元罰款。

其二是楊某澤係江蘇亞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産重組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楊某澤之子楊益偉同其父通訊聯絡頻繁,控制使用“曹某”“楊某菁”證券賬戶交易“亞邦股份”,獲利約為135.8萬元。依據證券法,甘肅證監局決定沒收楊益偉違法所得約135.8萬元,並處以約271.6萬元罰款。

其三是趙某係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劉俊是趙某的直接下屬,劉俊在與趙某交談後立即使用本人證券賬戶大量買入“唐山港”,獲利約為16.16萬元。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決定沒收劉俊違法所得約16.16萬元,並處以約48.5萬元罰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