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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要求省直部門下屬單位“三公”經費全部
納入預算管理

2017-08-02 18: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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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8月2日電(記者 王凱蕾)記者2日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廣東印發《省直部門下屬單位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從嚴從源頭抓起,加強省直部門下屬單位財務管理,要求其“三公”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據介紹,《管理辦法》聚焦加強預決算、公務支出、財務核算管理以及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要求嚴控“三公”經費開支,就因公出國(境)、接待、公車、會議、培訓經費管理提出了嚴格要求,要求 “三公”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嚴格執行因公出國經費先行審核制度,實行接待費支出總額度控制制度,在年度會議費預算限額內編制明細年度會議計劃,嚴格執行會議開支標準、會議規模、會議時間。

《管理辦法》要求與省財政有經費領撥關係的下屬單位收支情況按規定全部編入年度部門預算;嚴格將全部政府性收入全額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編制;實行項目庫管理,嚴格申報項目支出預算;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機關運行經費;依法依規完整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和增量資産計劃。

《管理辦法》還要求嚴格執行收費、基金和罰沒收入“票款分離、罰繳分離”的規定,下屬單位的非稅收入必須全額繳入同級國庫或財政專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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