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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撫州:11名幹部被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責任

2017-08-03 12: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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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8月3日電(記者 林浩)履行監管職責不力、未建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滯後……近日,江西省撫州市紀委通報了4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11名幹部被追責。

被通報的4起典型案例為:

撫州市水利局水政監察支隊對某公司在撫北水廠保護區內實施違規採砂監管不嚴、巡查不緊、履職不力,工作上存在畏難情緒,對羊坡石、婁家砂料廠地段巡查不重視、不到位,力度不夠。撫州市水利局對水政監察支隊職權監管不到位,疏于管理,對羊坡石砂料場和婁家砂料場等兩個採砂點偷採行為問題失職失察。市紀委監察局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市水利局局長廖金平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市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聶福仙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市水利局水政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汪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市水利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南豐縣沒有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縣環衛所長期違規使用沒有環保配套設施的簡易垃圾填埋場,污染嚴重。南豐縣政府對南豐縣簡易垃圾填埋場存在的環保問題重視不夠,沒有推動該垃圾填埋場建成環保配套設施,對省市有關部門督促加快建設南豐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意見貫徹落實不到位,未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市紀委監察局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南豐縣委常委、農工部長鄧文宏進行誡勉談話,責成南豐縣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南豐縣紀委給予南豐縣城管局副局長、環衛所負責人彭輝明行政警告處分。

金溪縣沒有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長期使用簡易垃圾填埋場,污染嚴重。金溪縣政府對建設無害化垃圾處理場的重要性思想認識不到位,推動不力,措施不夠。縣城管局作為項目實施責任單位,在徵地過程中遇到阻力和困難的情況下,對此工作督促協調不力,落實不到位,沒有及時向縣政府提出參考意見建議。金溪縣左坊鎮在建設無害化垃圾處理場徵地工作中,沒有做好後續跟進工作,思想鬆懈,抓工作力度不夠、履責不力。市紀委監察局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金溪縣委常委余平庚進行誡勉談話,責成金溪縣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金溪縣紀委給予時任縣城管局局長徐黨高黨內警告處分;金溪縣監察局給予時任左坊鎮鎮長樂建文行政警告處分。

宜黃縣城鎮化污水處理存在管網建設滯後、雨污分流不徹底、污水收集率低等問題,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接近排行標準,空轉問題十分嚴重。宜黃縣政府對污水設施建設工作重視不夠、推動不力,在實際規劃建設中存在重新城區、輕老城區的問題,部分規劃不科學,論證不夠完善全面,未對居住人口密集的老城區污水管網雨污分流進行規劃改建,截污工作沒有進一步深化,沒有積極想辦法從根本上解決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低等問題。市紀委監察局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宜黃縣副縣長陳夥明進行誡勉談話,責成宜黃縣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宜黃縣委給予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李龍輝免職處理;宜黃縣紀委給予縣建設局局長吳愛國黨內警告處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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