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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上調50元

2017-08-07 17: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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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8月7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7日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備受關注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待標準已經出臺,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上調50元。

這是湖南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3年調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此前的2005年至2016年12年間,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由530元增長至2135元。  據介紹,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調待工作已于7月31前完成,待遇計(補)發時間從2017年1月1日算起。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可以通俗理解為“定額普調+挂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普調指的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均可享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在此基礎上,再進行“挂鉤調整和適當傾斜”。

挂鉤調整就是在普惠調整的基礎上,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不同的特點,做到與各類退休人員原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挂鉤;在適當傾斜方面,這次調整對高齡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職工等群體予以適當傾斜。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同時,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並落實相關解困標準。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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