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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規範涉海仲介服務 明確局屬單位不得涉足事項

2017-08-08 13:29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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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國家海洋局發佈通知,進一步規範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鋪設施工審批和國家海洋局批復的項目用海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驗收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

通知要求,國家海洋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企業,自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得開展國家海洋局及海區分局審批的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鋪設施工涉及的路由調查勘測報告(含軍用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報告)編制工作;不得開展國家海洋局批復的項目用海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驗收測量及報告編制工作。需要開展上述業務的應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

此外,通知印發之日前已簽訂上述仲介事項服務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項目,可按照合同繼續完成,並應限期將已簽訂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項目報局備案。(記者 趙 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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