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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上半年共退出煤炭産能1.11億噸

2017-08-11 14:0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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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是我國主體能源,煤炭産業是國民經濟基礎産業。近年來,隨著經濟增速放緩、市場需求回落,煤炭行業快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其中産能過剩問題尤為突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化解煤炭過剩産能工作,將化解過剩産能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一年多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煤炭去産能各項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重點抓住處置“僵屍企業”這個牛鼻子,統籌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短期和長期、減法和加法、供給和需求的關係,推動煤炭去産能工作取得階段性重要進展。整體工作亮點突出,成效顯著。

一是去産能工作總體進展較為順利。2016年,全國退出煤炭産能2.9億噸以上。今年以來,煤炭去産能工作繼續深入推進,經過各有關方面共同努力,上半年共退出煤炭産能1.11億噸,完成全年任務的74%。加上去年的2.9億噸,累計退出煤炭産能超過4億噸,佔“十三五”8億噸目標任務的50%。

二是職工安置工作總體平穩有序。始終把職工安置工作作為化解過剩産能的重中之重,及時撥付2016年梯級獎補和2017年基礎獎補資金,積極引導企業立足內部轉崗分流安置職工,深入實施東北等困難地區就業援助行動、去産能職工安置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等幫扶工程,職工安置工作總體平穩,尚未發現因分流引發的規模性失業和重大群體性事件。

三是行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取得積極進展。2016年退出資源枯竭、長期虧損、安全基礎差的煤礦2000處以上,全國煤礦數量下降到8000處以內。其中,退出30萬噸以下煤礦1500處。今明兩年還將加快退出9萬噸及以下煤礦,進一步為優質産能發展騰出了空間。同時,制訂實施鼓勵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搭建煤炭資産管理平臺公司,積極推進煤炭企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中央企業涉煤板塊資源開發進一步優化,中央煤電企業以及重點産煤省區煤炭企業兼併重組和煤電聯營正在加快推進。

四是行業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在深入推進煤炭去産能的同時,還積極探索建立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包括中長期合同制度,為深入推進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建設,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和價格平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減量化生産制度,使煤炭産能保持一定彈性。增減挂鉤、減量置換指標交易制度,既拓展了去産能資金來源、節約財政資金,又增強了資金使用的靈活性,受到地方和企業的歡迎;既引導過剩産能加快退出,又為發展優質産能騰出空間,為“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煤炭行業結構優化升級探索了可行路徑。最低庫存和最高庫存制度,為逐步規範企業社會責任儲備,保證重點行業生産安全平穩運行提供了支撐和保障。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共同防範價格異常波動制度,保持煤炭市場基本穩定,促進上下游協調發展。這幾項制度對於統籌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形成化解和防範過剩産能、培育發展和有效釋放先進優質産能、促進煤炭和相關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伴隨煤炭去産能的不斷深入,積極成效正在逐步顯現,突出表現在:一是企業經營狀況明顯好轉。今年前6個月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利潤總額1474.8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03.1億元。二是行業發展環境顯著改善。煤礦違規新增産能基本未再發生,違法違規建設和超能力生産得到有效遏制,煤炭市場秩序得到有力規範。三是産業佈局進一步優化。落後産能加快退出,優質産能加快釋放,資源開採和供應逐步向資源賦存條件好、開採成本低、安全保障程度高的晉陜蒙等地區集中,産業持續優化升級。四是經濟社會風險逐步緩解。煤炭企業資産狀況呈現好轉,一些不良或潛在不良資産轉為優良,融資能力明顯增強,銀行欠債、客戶欠款、工人欠薪、社保欠費、安全欠賬、技改創新投入不足等矛盾和問題明顯緩解。

一年多來的生動實踐,充分證明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鋼鐵煤炭為重點推動去産能的決策部署是完全正確的,各地各有關部門和行業上下貫徹落實是堅決有力的,為凝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共識,促進經濟保持在合理區間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也為推進其他産能過剩行業去産能提供了寶貴借鑒。需要我們鞏固成績,再接再厲,繼續堅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下一步,各地各有關部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突出抓住處置“僵屍企業”牛鼻子,統籌抓好産能退出、職工安置、資産處置、債務處置、兼併重組、轉型升級、優化佈局等重點工作,確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標任務。一是嚴格落實質量要求。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效處置“僵屍企業”,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堅決清理整頓違法違規産能,嚴格控制新增産能,防止已經化解的過剩産能死灰復燃。二是全力做好職工安置。嚴格獎補資金撥付使用,督促指導地方和企業落實相關資金與措施,保障分流職工就業出路和基本生活。深入實施再就業幫扶行動,加強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培訓,強化困難人員托底幫扶,做好社會保障銜接,及時發現和有效處置風險隱患。三是積極穩妥推進資産債務處置。加強資産債務處置的指導,儘快研究制訂去産能涉及國有資産、債務處置的具體操作辦法。四是大力推動企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併重組。深入推進30萬噸以下煤礦分類處置,鼓勵煤礦企業通過兼併重組、減量置換等方式,有計劃地淘汰落後産能,培育發展優質産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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