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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曬需留意 28批次防曬類化粧品不合格

2017-08-15 16: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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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記者 李松、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通告稱,經相關部門檢驗,標識為汕頭市雅娜化粧品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産的28批次防曬類化粧品不合格。相關不合格産品已被要求停止銷售。

食藥監總局通告顯示,檢驗涉及的標識生産企業、不合格産品為:汕頭市雅娜化粧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馥珮冰泉防曬露;廣州科瑪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生産的科瑪防曬霜;廣州靈蘭美容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保濕補水防曬噴霧;廣州採詞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採詞防曬霜(噴霧型)和水寶寶膚姿美防曬霜;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安安金純防曬露;普寧市嘉寶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愛諾美白防曬霜;廣州市勝梅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名蔻水潤冰涼防曬乳;廣州市有喜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顏世家防曬霜、夢蔻防曬霜和露蘭姬娜防曬露;廣州市有喜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上海木木生活貿易有限公司)生産的麗顏世家防曬霜(美皙乳液型);佛山市南海區黃岐嘉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雅琳娜蘆薈原液補水防曬霜和蘆薈膠巨保濕隔離防曬霜;東陽市佳人日化有限公司生産的珍妃美白補水防曬霜和新面孔防曬霜;汕頭市澄海區新大化粧品廠生産的漢寶清新瑩潤防曬乳;廣州市渝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渝崧防曬霜;深圳市美蓮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美蓮達防曬乳;廣州市艾雪化粧品廠有限公司生産的倩雪蘆薈保濕凈白防曬霜。

通告指出,上述産品的生産企業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廣東、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

食藥監總局要求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産品,責令相關生産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産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粧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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