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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臺12條舉措支持企業參與脫貧

2017-08-19 15: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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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8月19日電(記者 姜剛)減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每帶動1戶貧困戶給予10萬元以內的扶貧貸款支持……為調動企業參與脫貧攻堅的積極性,安徽省政府日前制定12條舉措,助力企業參與脫貧攻堅。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企業參與脫貧攻堅的若干意見》,企業扶貧支出(包括資金和物資)符合公益性捐贈支出條件,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參與脫貧攻堅的企業,其自用的房産和土地納稅確有困難,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經批准後減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在支持企業吸納貧困勞動者就業方面,安徽省規定,對與16—59周歲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願的貧困勞動者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與貧困勞動者簽訂勞務協議的企業(含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吸納貧困勞動者就業的企業),鼓勵各地給予一次性獎勵。

安徽省將對企業扶貧項目貸款給予財政貼息。對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向與貧困村發展、貧困戶增收等緊密相關的項目,由財政資金予以扶貧貸款貼息。貼息資金貼息期為1年,超過1年的按1年貼息,不足1年按實際貸款時間貼息。貼息期內,按年利率3%的標準在限額內(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貼息。

此外,安徽省還將加大扶貧貸款支持力度,對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根據帶動吸納貧困戶脫貧致富成效給予扶貧貸款支持,按每帶動1戶貧困戶給予10萬元以內的扶貧貸款支持進行累加,並納入“4321”新型政銀擔保模式分擔風險,比照企業扶貧項目貸款予以貸款貼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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