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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第四集:《公正司法》(上)

2017-08-22 10:2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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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上)
——政論專題片《法治中國》解説詞(第四集)

【序】

【解説詞】

獬豸,中國古代傳説中的神獸,能辨是非曲直,自古以來被人們視為公正的象徵,代表了人們對公平正義的嚮往。

中國共産黨人在長期的奮鬥歷程中,始終致力於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

【字幕】2012年12月4日 北京 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

【同期】習近平總書記

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解説詞】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我們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錚錚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敗的關鍵標尺。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改革均以此為目標,各項司法工作都為此而努力。

《法治中國》第四集
公正司法(上)

【解説詞】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線。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斷完善,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由於各種原因,司法不公的現象仍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習近平總書記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起草情況向全會作説明時指出,當前,司法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要消除這些導致各種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的深層次原因,就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在這次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出了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6個方面111項改革部署,而一年前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則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等3個方面,提出了18項司法體制改革任務。

一場司法領域觸及靈魂的自我革命,就此拉開大幕。

司法體制的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改什麼,從哪改起?

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居於基礎性地位。2015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再次提出,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

改革的主攻方向就此明確: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切入點,發揮牽一髮動全身的功效,帶動整個司法體制改革次第前行。

過去,我國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中存在一些不符合司法規律的問題,特別是司法行政化問題突出,院庭長像行政領導一樣審批案件,導致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權限不清、責任不明。

【同期】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副主任  姜偉

司法責任制,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標誌性的改革舉措,具有綜合性系統性強的特點,司法責任制改的是體制機制,就是要把司法責任落實到人,誰辦案誰負責。

【解説詞】

司法責任制改革,以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和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為主要內容,瞄準的正是司法體制機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改革確立新的體制機制,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由於改革事關重大,中央決定在部分省市先行試點。

員額制,是整個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基石。通過員額制改革,把司法隊伍中的優秀人才選入員額,實現法官檢察官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入額就要辦案,辦案就要負責。

上海,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第一批7個試點省市之一,也是甘當司改“燃燈者”法官鄒碧華生前工作的地方,他參與起草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修改稿上,密密麻麻的修訂,記錄了改革的探索歷程。

【同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崔亞東

我們力求這個方案,符合中央的頂層設計,符合上海的司法實際,同時,又是可複製可推廣。

【解説詞】

王亞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法官,從事法院工作30多年的她,又要面臨新的選擇。按照改革要求,進入員額的標準是辦案實績。要不要通過新的遴選程序進入員額,到一線辦案,她一直思考著,一時拿不定主意。

改革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有法官職務身份的人員274名,佔全院總人數的50.6%。根據上海市首批員額不能超過33%的紅線要求,二中院首批入額數僅有173人,意味著還有101名法官將不能入額。

【同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法官  王亞琴

當時我跟院領導交流了以後,後來我想作為一個老同志,首先要表明支持司改的一個態度。拋下其他方方面面的顧慮,首先應該去參加考試,不管這個結果如何。

【解説詞】

為了讓優秀的法官脫穎而出,上海市將考試設定為自願報名、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和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的陳述答辯等5個環節,如同過五關斬六將。

【同期】上海市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主任  沈國明

這次新設立這個遴選制度,也是希望遴選委員會在專業方面能夠幫助把關,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來進行遴選,進一步提高法官檢察官專業化的水平。

【解説詞】

憑藉30多年的辦案經驗、穩健的心理素質和紮實的功底,王亞琴最終順利通過遴選面試,成為一名員額法官。

截至目前,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已經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面推開,省以下的法院檢察院實現了全覆蓋。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以來,全國共遴選進入員額的法官12萬多名、檢察官9萬多名,優質司法資源配置到了辦案一線,為落實司法責任制打下了堅實基礎。

青海西寧。這位正在開庭審理案件的法官叫李成玲,作為青海省第一批考入員額的90後法官,李成玲感受到了司法責任制改革所帶來的壓力。

【同期】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法官  李成玲

因為之前有些自己拿不準的案子,可能就想,我就先這麼寫吧,寫完以後反正有庭長、院長給我把關,我也不擔心,但是現在每一份裁判文書,包括撰寫的時候你要去收集大量資料,慎重地考慮裁判結果,無數遍地要進行核稿,所以法官責任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解説詞】

司法責任制的落實,權力和責任相統一,倒逼法官檢察官提高自身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辦案由“過得去”向“過得硬”轉變。2016年,在立案數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全國法院一審服判息訴率達89.2%,審判質量明顯提高。

問題牽引改革,而改革又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推進,一個影響改革質效的新問題浮出水面。

【同期】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如林

由於各種原因,檢察機關的機構突出表現為有些機構過多、重疊,只有減少機構,減少領導幹部的員額,才能夠充分發揮檢察官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從而更進一步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辦案質量。

【解説詞】

要使員額法官檢察官真正回歸辦案一線,就必須向內設機構開刀,“拆廟減官”。

吉林省檢察院推行“大部制”改革,將原來的34個局(處室)整合為“九部一委”,使原來的“行政官”,回歸為檢察官,一線辦案力量大大增加。

【同期】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楊克勤

通過機構改革加之員額制的改革落實責任,人人感到肩上有責任,辦理案件人人高度負責,責任心也提升了,所以辦案更加公正了。

【解説詞】

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和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建立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解決了法官檢察官的晉陞和待遇問題,進一步拓寬了司法人員的職業發展空間。而同步推行的省以下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對於確保法院、檢察院擺脫地方干擾、公正辦案具有深遠意義。

改革落地,效果初顯。目前,上海、浙江、青海等地由法官、合議庭直接裁判的案件達到98%以上,由檢察官審查起訴的公訴案件佔90%以上。在總編制沒有增加的情況下,全國基層法院、檢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辦案力量增加了20%以上,人均辦案數量增長20%以上,結案率上升18%以上。

【解説詞】

審判,是法官開庭審理案件並作出裁判的活動。無論是我國古代州官縣令昇堂問案,還是西方國家法庭的對抗式訴訟,兩造當庭對質、言詞辯論都不可或缺。

在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構造中,審判作為對案件作出最終裁判的程序,是守護司法公正、防範冤假錯案的關鍵環節。但是,在審判實踐中,仍然存在辦案人員對法庭審判重視不夠的現象,一些進入庭審的案件,有的關鍵證據沒有收集或者沒有依法收集,有的沒有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庭審的作用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任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會決定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目的是促使辦案人員樹立辦案必須經得起法律檢驗的理念,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2015年3月31日,一起刑事案件在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名被告人在盜竊電動車的過程中被抓獲,其中一名被告人曾某,因被捕時手持刀具,被檢察機關以搶劫罪提起公訴。

【同期】被告人  曾某

當然盜竊罪我肯定認,搶劫罪我就沒有認。

【解説詞】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曾某涉嫌搶劫罪,而曾某的辯護律師則認為曾某只構成盜竊罪。搶劫罪與盜竊罪在性質和量刑方面都截然不同,搶劫罪名一旦成立,被告人的刑罰將大大加重。此時,庭審就成為查明事實真相的關鍵。

【同期】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庭長  朱傳明

到底曾某逃跑的時候是不是使用了刀具抗拒抓捕,這個就是一個從盜竊轉化為搶劫的一個關鍵的事實。

【解説詞】

2015年2月,成都法院系統探索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試點,推行庭審實質化。按照庭審實質化要求,在法庭調查階段,關鍵證人必須到庭。

在這起案件中,現場目擊證人都無法明確説出案發時被告人手中的刀究竟是打開狀態還是關閉狀態。被告人曾某供述,這把刀是他偷盜電動車時,用來割斷鎖具的工具,並沒有想過用這把刀去傷害別人。

【同期】專家證人

固定了以後,它就扳不動了,它必須有個卡口,這樣才能扳動,如果不了解這個刀的結構,確實單手很不容易打開。

【同期】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庭長  朱傳明

單手是不好打開的,那麼事實上刀到了地上的那種狀態,它不是這樣的,如果你雙手打開的話,你才有可能對人家實施威脅。

【解説詞】

法庭最終認定被告人曾某構成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同期】被告人  曾某

當時我都認為自己肯定,這要多判幾年逃不脫了,我恨不得當場給審判長跪下,給他磕個頭。

【解説詞】

從搶劫罪改為盜竊罪,被告人曾某得到了應有的公正判決。

【同期】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庭長  朱傳明

這就是庭審實質化的魅力所在。他們有的辯護人怎麼説,就説那是刑辯律師的春天到了,應該説法律的公正的春天到了。

【同期】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馬懷德

審判為中心,實際上是一個突出司法權威,確保審判程序的合法化、正當化,防止非法證據進入最後的裁判結果的這樣一個重要的訴訟制度改革。這個訴訟制度改革對於防範冤假錯案,對於排除非法證據,對於確立審判的高標準,我覺得都會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解説詞】

為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公安機關探索建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實行案件集中訊問、全程閉環、全程監督的辦案新模式,在規範的訊問場所訊問犯罪嫌疑人,並全程錄音錄像。這些新措施,將有效防止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行為,保證證據的合法性。

刑事案件中,統一公、檢、法三家的證據證明標準,十分重要,可以防止違反法定程序的案件進入審判程序。

貴州省公檢法單位運用大數據技術,總結同類案件的證據要素,形成各類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每一個訴訟環節的不同訴訟證據標準指引,為辦案人員審查證據提供了指引規範。

2016年5月,貴陽市花溪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

偵查員取得了嫌疑人的認罪供述、作案動機、拋棄作案工具的描述等證據。

【同期】貴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武長文

以前來講,我做完了,人交代了,案件就破掉了,但是和現在的司法體制改革是違背的,程序可能更重要,因為每一個程序的合法性,才能夠印證你取到證據的合法性。

【解説詞】

運用證據標準指引,公安法制部門在審核證據時發現,缺乏作案工具上的DNA檢測報告,需要進一步偵查取證。

最終,偵查員在嫌疑人作案後藏匿的衣服上,檢測出了被害人血液和DNA,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改變了司法工作中許多傳統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推動了刑事司法文明穩步提高,司法公正得到更好保障。

【解説詞】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説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引用培根這段話,其中的道理十分深刻。

1992年12月25日晚7時許,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號發生一起殺人焚屍案。案發兩天后,29歲的陳滿被警方抓獲並認定為兇手。1994年3月23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殺人放火罪判處陳滿死刑,5年後,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陳滿堅稱蒙冤,其家人也一直幫他申訴。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海南省高院對陳滿案的裁定“認定事實錯誤,導致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異地再審。一年後,蒙冤24年的陳滿等來了正義的判決。

【同期】

原審被告人陳滿無罪。

【解説詞】

一起冤假錯案的糾正,就是一次司法公正的彰顯。

【字幕】2014年1月7日 北京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

【同期】習近平總書記

不要説有了冤假錯案,我們現在糾錯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傷害和衝擊,而要看到我們已經給人家帶來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對我們整個的執法公信力帶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我們做糾錯的工作,就是亡羊補牢的工作。

【解説詞】

陳滿案、呼格案、聶樹斌案……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機關先後糾正了一系列重大錯案。人民群眾從一次次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舉動中,感受到黨中央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堅定決心,感知到司法在改革中邁向公平公正的堅實腳步。

【解説詞】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臺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也分別出臺相關意見,針對近幾年查處糾正冤假錯案中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在司法理念、機制、措施等方面提出防範和改進的辦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彭少勇,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14年3月,一起案件的審查讓他心頭一震。

2014年3月,河北保定市順平縣發生一起命案,報案人王玉雷被公安機關認定為犯罪嫌疑人,並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可翻看卷宗,彭少勇隱隱覺得案情有些蹊蹺。

【同期】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彭少勇

僅作案工具就説了3種,沒有血跡鑒定,沒有痕跡鑒定,又沒有現場證人。

【解説詞】

檢察官提審王玉雷,更多疑點浮出水面。

【同期】

檢察官:是你殺的嗎?

王玉雷:是我殺的。

檢察官:是你殺的也跑不了你,不是你殺的也冤枉不了你,你要相信咱們的法律。

王玉雷:我説實話我沒有殺。

檢察官:那沒殺為什麼承認呢?

王玉雷:我也説不上來了,我給誰説誰也不相信,人家説鐵證如山,你跑不了。

【解説詞】

面對重重疑點,彭少勇當機立斷,對案件提出3個不足信。

【同期】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彭少勇

認定王玉雷作案時間不足信,有罪口供不足信,有罪不足信。

【解説詞】

隨後檢察院迅速啟動了引導偵查機制,提出9點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重新對重要涉案證據進行排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斌,杜絕了一起冤假錯案的發生。

證據是訴訟之王,非法證據是刑事訴訟中的“毒果”。為了排除非法證據,2017年6月,“兩高三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為從源頭上杜絕非法證據的産生提供了制度保證。

【解説詞】

這是位於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的審判庭,法庭的出口,分別是律師和當事人的休息室。在這裡,律師有專門的更衣間,他們和公訴人使用同一個通道進出法庭,律師的各項執業權利,在這裡都得到了充分保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

【同期】司法部副部長  熊選國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水平如何,不僅關係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有效的維護,更是關係到律師的作用能否得到有效的發揮,關係到國家的法律能否得到準確實施,是一個國家民主法治的重要標誌。

【解説詞】

律師在維護司法公正中具有重要作用。

2015年9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中對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提出了明確要求。隨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出臺《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著重對長期困擾律師執業的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以及發問難、質證難、辯論難提出了解決辦法。

【同期】律師  劉宏輝

總體上,我們國家的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了。特別是我們律師的權益保障提高了之後,律師的作用越來越明顯了,會見、閱卷越來越容易,代理、辯護意見越來越能得到法院的尊重和認可,有更多的當事人願意委託律師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解説詞】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是人權司法保障的一個重要方面。看守所是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看守所管理的規範程度,反映了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水平。

【解説詞】

近年來,公安部門採取一系列措施,實施新的《看守所建設標準》,進一步規範看守所的監督、管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健康,為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醫療保障,配備駐所醫生並每日巡診;建設法律援助中心駐看守所工作站,建立預防和打擊牢頭獄霸的長效機制等,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解説詞】

一起刑事案件,不僅僅涉及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往往還涉及涉案財物的處置。

現實中,一些辦案機關在處置涉案財物方面存在隨意性,侵害了當事人正當的財産權利,也給司法公信力造成了負面影響。對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

2017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要依法慎重決定是否採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的不利影響。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權司法保障各個領域的變化和進步,如一股股涓涓細流,匯合成為一股彰顯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大潮。

【解説詞】

權力干預司法,是長期影響司法公正的頑疾。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他説,一些黨政領導幹部出於個人利益,打招呼、批條子、遞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預個案,甚至讓執法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的事。

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著力解決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違規干預問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2016年2月1日,中央政法委公開通報7起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典型案件。這是印發規定以來,第二次公開通報領導幹部干預司法的案例。

【同期】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  楊曉渡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防止黨員領導幹部插手和干預司法活動高度重視,先後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規定。在當前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一定要嚴格落實黨紀處分條例,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憲法法律,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解説詞】

這是一道權與法間的“高壓線”。它不僅為領導幹部劃定了紅線,也讓司法人員增強了抵禦權力干擾的勇氣。

與此同時,中央政法機關出臺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規定,在司法機關內部築起了一道防止干預司法的“防火墻”;制定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仲介組織相互關係的規定,在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之間架起了防止司法勾兌和利益輸送的“隔離帶”。

【解説詞】

刑罰執行,是實現刑事司法正義的最後環節,也是容易滋生司法腐敗的領域。

近年來,廣東省江門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林崇中,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總裁張海等通過權錢交易,違法暫予監外執行、假釋等案件被媒體披露,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發佈《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對可能出現的司法腐敗問題進行制度上的約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開展清理整治。2014年至2015年,全國法院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違反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和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的3412名罪犯依法予以收監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在2017年年底以前,全國監獄與法院、檢察院基本建成互聯互通的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

【同期】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  王進義

對執法辦案和考核獎懲中的重要事項、重要環節實行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人為的不規範因素。

【解説詞】

2016年12月2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依法對聶樹斌案作出再審判決,宣判聶樹斌無罪。

【同期】聶樹斌案再審宣判

原審被告人聶樹斌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解説詞】

聶樹斌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辦理的一件廣受社會關注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設立第一巡迴法庭,在瀋陽設立第二巡迴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派駐地方的常設審判機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庭長  胡雲騰

重大的案件都由巡迴法庭來審理,能夠排除可能發生的地方因素的干擾。所以它對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證黨中央提出的公正司法,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解説詞】

2016年底,經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增設了4個巡迴法庭,實現了巡迴法庭合理佈局。群眾稱之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為解決訴訟“主客場”問題,立足於建立與行政區劃適度分離的司法管轄體制,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相繼成立,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為應對知識産權領域案件數量迅猛增長的新情況,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産權法院相繼成立,三年來,已累計審理各類知識産權糾紛案件33000多件,對於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知識産權運用,激勵和保護技術創新,發揮了突出作用。

2017年7月10日,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貴陽召開。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對司法體制改革取得的成績給予高度評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國政法機關要按照黨中央要求,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司法體制改革的總藍圖,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繪就的。改革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一茬接著一茬幹,一張藍圖幹到底,宏偉的藍圖就一定能化為美好的現實,公平正義的陽光將不斷照進人民群眾的心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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