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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倒逼企業全面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從源頭堵住污染源

2017-08-24 13:14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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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信用評價分四類: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和環保不良企業

對環保不良企業,責令其向社會公佈改善環境行為的計劃或承諾、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並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等

8月22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為加強重點監控企業、重點排污企業和有關環境服務業企業環境信用管理工作,我省將在今年底前完成對1000家企業的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逐步完善健全環境信用體系。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公佈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省和市(州)環保部門公佈的重點監控企業、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內的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等十類企業,都被納入我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範圍。此外,評價對象還包括火電、鋼鐵、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等在內的17類重污染行業內的企業和全省191個産業園區中的全部工業企業等。

我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週期原則上為一年,評價結果反映企業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環境信用狀況。同時實行動態化管理,在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公佈後,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因環境問題有失信行為,其環境信用等級將重新評價。

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分為四類,分別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和環保不良企業。對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為環保誠信企業和環保良好企業的,將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採取聯合激勵措施,支持企業更好發展;對評價結果為環保警示企業的,採取聯合約束措施嚴格管理;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環境違法企業,屬於環保不良企業,將採取聯合懲戒措施。

具體而言,對環保誠信企業和環保良好企業,按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規定,可採取多項激勵措施,比如:優先安排環保專項資金或其他資金補助、建議財政等有關部門在確定和調整政府採購名錄時,將其産品或服務優先納入名錄、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積極的信貸支持等。對環保警示企業,將採取從嚴審批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申請、加大執法監察頻次、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其審慎授信等約束措施。對環保不良企業,將採取責令其向社會公佈改善環境行為的計劃或承諾、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並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建議保險機構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等懲戒措施。

“對環保守信企業實施聯合激勵,對環境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未來力度將只增不減。”該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環境信用手段倒逼企業全面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從源頭堵住污染源,實現我省環境質量的持續好轉。(記者 殷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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