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申領居住證不再要求提供照片

2017-08-30 07:20 來源: 天津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決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在津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時,不再要求提供照片,由公安機關通過全國人口信息庫獲取申請人照片信息。如對制證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國人口信息庫中無照片的群眾,可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照片標準提供光盤介質的電子照片。對《居民戶口簿》能夠證明親屬關係的,不再需要提供《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材料。

據了解,在互聯網“公安民生服務平臺”申領居住證的,仍需上傳符合天津市居住證照片標準的照片,避免因無照片、照片不符合個人需求造成二次填報,影響用證。(通訊員 高麗旺 記者 趙榮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