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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

2017-08-30 09:44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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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通過擠佔步行道、自行車道拓寬機動車道

●居住區、公園、大型公共建築要提供自行車停車設施

省住建廳日前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國考指標任務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鐵腕治霾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鐵腕治霾工作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及城市增綠工作。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積極推動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車道系統建設,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制定完善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車道設施建設及推進工作計劃和措施。在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中對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要有明確要求,按照住建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設計導則》,研究出臺適合本地區情況的各項鼓勵政策與指導細則,在城市道路新建、改擴建以及城市“綠道”“河道”“風道”等工程建設過程中,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自行車停車設施、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的安全性、方便性和吸引力,促進城市交通發展方式的轉變和人居環境的改善。落實《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新建居住區內綠地率不應低於30%,舊區改建不宜低於25%的要求,有效利用城市空間,推進立體綠化。

同時,省住建廳要求各設區市還應結合城市道路建設,優先保證步行和自行車交通出行。除快速路主路外,各級城市道路均應設置步行道和自行車道,主幹路、次幹路及快速路輔路設置具有物理隔離設施的專用自行車道,支路宜進行畫線隔離,保障騎行者安全。通過加強佔道管理,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車道基本路權,嚴禁通過擠佔步行道、自行車道方式拓寬機動車道,已擠佔的要儘快恢復。居住區、公園、大型公共建築(如商場、酒店等)要為自行車提供方便的停車設施。通過道路養護維修,確保步行道和自行車道路面平整、連續,沿途綠化、照明等設施完備。(記者 海花 通訊員 馬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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