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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門關於印發2017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7-09-01 11:02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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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商務廳(局)、國家稅務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現將《2017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商 務 部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7月11日

2017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
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的有關要求,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大局和《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的實施,強化醫藥購銷領域監督管理,嚴肅醫療服務行業紀律,突出重點、狠抓源頭,力求在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規範醫用耗材合理使用、強化醫保和救助資金監管、完善糾風工作長效機制等方面取得進展和成效。

一、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加大對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

(一)推動 “兩票制”落實,完善藥品採購機制。以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為主,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完善具體實施辦法,採取有效措施督促藥品流通企業、醫療機構建立購銷藥品的完備記錄。在藥品購銷過程中,要按規定開具相關票證,實現票據、賬目、貨物、貨單、貨款一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藥品購銷領域探索推行票據的規範化、電子化。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原則,科學設置評審因素,提高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採購中的參與度,進一步落實藥品分類採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區域和專科醫院聯合採購。在全面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的地區,應當允許公立醫院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或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聯合帶量、帶預算採購。加強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的規範化建設,完善數據共享機制,切實加強對集中採購各參與方的監督管理,消除違規違紀違法隱患。

(二)整治突出問題,強化行業監管。督促各地繼續做好藥品流通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租借證照、虛假交易、偽造記錄、非法渠道購銷藥品、商業賄賂、價格欺詐、價格壟斷以及偽造、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格執行誠信記錄製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以藥品採購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為主體,各相關部門參與的信用信息記錄、互通、公開機制;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計入藥品採購不良記錄、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和個人信用記錄,依法公開參與招標的企事業單位資質信息及信用記錄。有關犯罪線索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累犯或情節嚴重的,依法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強化對醫藥代表的管理,規範醫藥代表執業行為,探索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對醫藥代表違反規定、從事藥品銷售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規範醫用耗材産供銷,加大對合理使用的監管力度

(一)規範産供銷行為,加強整治力度。各地區要做到管理責任的機構落實、人員落實、工作落實, 以一次性使用輸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導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類、起搏器類、骨科植入類、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産品為重點,檢查規範生産、供應行為,確保常用醫用耗材的使用安全。下大力氣整治醫用耗材在招標採購領域的不正之風,要把嚴格執行醫用耗材招採規定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督導各地普遍開展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核查各省(區、市)醫療耗材集中採購流程建設、制度建設和有關配套建設,督查國家藥品(耗材)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情況,加大對相關機構違反高值醫療耗材集中採購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醫療機構耗材及配套使用設備採購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設備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設備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加強醫用耗材管理,提高合理使用水平。推動醫用耗材信息公開,將主要醫用耗材納入主動公開範圍,要求醫療機構公開耗材價格,向患者提供有關費用查詢服務,提高醫療費用透明度。強化對高值醫用耗材特別是植介入類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加強醫療技術監管,保證醫療質量安全。加強醫療器械臨床合理使用與安全管理,規範醫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對醫用耗材使用量動態監測,開展醫用耗材質量評價。廣泛開展行風評議活動,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加大對醫務人員違反“九不準”規定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問題嚴重的醫療機構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加強行業整體作風建設,聯合提升醫保監管水平

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有關規定,規範診療行為,將“三合理”(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診療)作為重點,嚴格醫保定點準入標準,健全退出機制。完善醫保服務協議管理,將醫療費用和醫療治療納入監管重點。嚴厲打擊“騙保騙助”等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等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截留、擠佔、挪用、虛報冒領以及騙取或協助他人騙取資金等問題。加大醫保智慧監控系統的推廣應用,提高實時監控能力。

四、加強部門聯動機制建設,加大整治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各部門要協調搭建糾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重大案件、重大傾向性問題的聯防聯控機制,形成糾風工作強大合力。加強對醫療服務領域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各部門應當對照各自職責依法嚴肅懲處違法違規企業和醫療機構,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列入不良信用記錄,提高其違法違規成本。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從民營醫療機構的規劃建設入手,整合民營醫療機構設置、執業許可等審批環節,規範民營醫院準入,為民營醫院規範運行、良性發展創造條件。引導行業發揮自凈約束作用,強化同行業監管,建立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退出機制。加強民營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的誠信體系建設,弘揚正氣,提升誠信意識。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緊扣工作要點,各司其職,密切協作。要通過專項治理,全面提升糾風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水平。要把糾風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全盤謀劃、綜合部署,堅持抓業務馳而不息,抓糾風久久為功,分解工作任務、細化考核指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部際聯席會議將對重點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履職不力、執紀鬆散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嚴肅查處,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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