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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01 18:36 來源: 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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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開展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辦〔2017〕5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30日

廣東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進一步深化基層政務公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和我省的各項實施舉措,按照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立足試點探索,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創新導向,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著力解決公開理念不到位、制度規範不完善、公開實效不理想等問題。

堅持需求導向。各試點單位要根據直接聯絡服務群眾的實際,結合行業特點,認真總結和梳理群眾對基層政府的服務需求,及時、準確公開影響群眾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

強化標準引領。探索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課題研究,為建立適用於全省乃至全國基層政務公開的標準體系提供經驗借鑒。

堅持創新探索。鼓勵基層試點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在拓展公開內容的深度和廣度、探索高效便捷公開方式上大膽創新,試出具有廣東特色的工作亮點和成效,發揮示範帶動效應。

(三)工作目標。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任務,在試點行業領域的公開事項、公開標準、公開方式、公開流程等方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考核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和規範,為全國和我省繼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發揮示範效應,為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人民群眾需求相匹配的政務公開新格局夯實基礎。

二、試點範圍

根據國辦發〔2017〕42號文部署,廣州市海珠區、深圳市羅湖區、佛山市禪城區、梅州市平遠縣、惠州市博羅縣、肇慶市高要區、雲浮市新興縣等7個縣(區)作為國家試點單位,重點圍繞就業創業、社會救助、社會保險、戶籍管理、醫療衛生、涉農補貼、城市綜合執法、養老服務等方面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同時,可以結合實際適當增加試點內容。

三、重點任務及實施步驟

省政府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承擔試點任務的地級以上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時限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

省實施方案下發後,各試點單位、試點內容涉及的省直業務主管部門要抓緊制定工作計劃,結合本地區本業務系統實際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具體工作措施、步驟和時間節點等。(2017年9月底前)

(二)梳理政務公開事項和公開內容。

1.省政府辦公廳依據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分別編制相應的政務公開事項清單格式,作為範例下發各試點單位,為梳理公開事項提供指引。(2017年9月底前)

2.各試點單位根據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範例指引,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以縣(區)、鎮(街)、村(居)三個層級全面梳理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公開內容,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內容要求、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公開內容覆蓋該事項的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簡稱“五公開”)全流程和發佈、解讀、回應等公開工作全環節。(2017年11月底前)

3.試點內容涉及的省直業務主管部門要密切跟進國家有關部委編制本系統主動公開目錄等工作,加強對試點單位的指導支持,在試點單位梳理公開事項的基礎上,按照科學、規範、明確的原則,匯總梳理本系統試點領域的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反饋各試點單位參照試行並報省政府辦公廳匯總備案。(2018年1月底前)

(三)完善政務公開事項目錄。

各試點單位按照省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編制的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持續深入推進試行工作,並在試行過程中不斷檢驗、調整和完善公開事項。

省政府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收集各試點單位試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時對公開事項目錄進行調整完善,不斷拓展公開事項內容的深度和廣度。(2018年5月底前)

(四)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

省質監局牽頭會同各試點單位及省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以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和公開內容為基礎,研究編制全省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規範,並對公開標準進行定期審查和動態擴展。(2018年7月底前)

(五)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

各試點單位全面梳理、編制和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根據各項業務工作的特點,把政務公開有機鑲嵌到業務工作的辦理流程中,把“五公開”工作要求具體落實到辦文、辦會中,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公開信息的發佈、解讀和回應。(持續推進)

(六)完善政務公開方式。

各試點單位要結合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有關要求,以政府門戶網站集約化建設為契機,優化縣級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平臺欄目設置、內容展現和系統功能,發揮縣級政府網站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第一平臺作用。

要根據基層實際情況拓展政務公開渠道,將政務公開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末端,綜合利用行政服務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社區政務公示欄、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等平臺,多渠道發佈政務信息,方便公眾查詢獲取。(持續推進)

(七)總結試點工作。

各試點單位、相關部門在深入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面總結梳理試點工作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問題及建議,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送省政府辦公廳。(2018年8月底前)

(八)組織評估驗收。

省政府辦公廳將組織有關單位對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進行評估驗收,並總結全省試點工作總體情況,形成我省總體報告報送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9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級層面成立推進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在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導推進試點工作。試點單位要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安排,落實經費保障,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推進試點相關工作,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業務指導。

根據試點任務和標準化建設的要求,成立7個專項工作小組,分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公安廳、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質監局牽頭,會同試點單位成立專項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和經辦處室,主動對接國家部委工作安排,按照本方案的安排加大對試點工作的指導推進力度,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問題。

(三)強化工作交流。

省政府有關部門、各試點單位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交流,促進相互學習借鑒。試點一段時間後,省政府辦公廳通過現場會等方式,總結交流試點經驗做法,促進相互學習借鑒,提升試點效果。省政府門戶網站和試點市、縣(區)政府門戶網站要在首頁開設試點工作專題,集中宣傳展示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情況,擴大公眾參與,讓群眾及時了解試點工作動態,監督試點工作進展,共享試點工作成效。

(四)加強考核評估。

省政府辦公廳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把試點工作納入省政務公開重點事項,適時派出檢查組對試點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試點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給予表揚。把試點工作的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法治廣東建設考評、依法行政考評、績效考核等政務公開年度相關考核以及第三方評估等考核範圍,持續推進試點工作進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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