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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級領導幹部不得插手、干預公益訴訟

2017-09-08 13:0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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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9月8日電(記者 夏冠男)海南省委省政府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要為公益訴訟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各級領導幹部不得插手、干預公益訴訟。

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的通知》指出,各級領導幹部除了不得插手、干預公益訴訟以外,還應當積極支持檢察機關排除、抵制公益訴訟的不當干預,將相關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檢查內容和黨政班子實績考核指標體系。

《通知》指出,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檢察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海南省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公益訴訟利於倒逼行政機關依法正確履職,促進行政機關從源頭上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海南省要求,各有關行政執法單位要完善行政信息共享機制,向檢察機關開放行政執法信息和數據庫;加強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的保障力度,將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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