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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出臺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支持冬季清潔取暖

2017-09-11 07:34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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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9月8日從省物價局獲悉,為落實國家和我省支持冬季清潔取暖,加快電能替代和鐵腕治霾工作要求,我省出臺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是指居民在用電高峰時段執行相對較高的電價,在用電低谷時段執行相對較低的電價,以此引導和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滿足居民電採暖、電儲能等個性化用電需求。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治污減霾和電能替代工作不斷推進,有越來越多的居民用戶,特別是城鎮周邊及遠郊農村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居民用戶選擇了在冬季採用電鍋爐、電地熱、電熱膜等新型取暖方式。這些電取暖方式可在夜間用電低谷時段多用電提高室內溫度,而在白天用電高峰時段少用電保持一定室溫,這對環境質量提升和電網安全運行較為有利,但由於電採暖用電量較大,用戶電費支出相對較高,加快推廣普及受到一定影響。今年初,國家發改委赴陜西開展冬季清潔取暖調研工作,要求我省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清潔取暖電價政策。今年3月,省政府印發了《陜西省鐵腕治霾專項行動方案》,也要求加快制定“煤改電”採暖季享受每千瓦時0.3元的低谷電價政策。為落實國家和省政府決策要求,省物價局組織省內相關電網企業積極研究,反復論證,在保持居民用電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提出了實施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方案,自2017年8月29日起執行。

政策實施範圍涵蓋兩類用戶

電力用戶可自願選擇

我省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涵蓋兩類用戶。一是電網企業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城鄉居民用戶(陜西電網電價執行每千瓦時0.4983元),即實行“一戶一表”居民用戶,不含尚未進行戶表改造的居民合表用戶。二是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陜西電網電價執行每千瓦時0.5109元)。

符合條件的電力用戶可自願選擇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執行時間以年為週期,執行方式原則上一年內不作調整。選擇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可向當地電網企業提出申請,由電網企業免費調試或更換安裝峰谷分時電能表。

峰谷時段劃分及電價執行標準

我省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劃分與全國多數省份基本相同,即根據電網負荷變化和居民用電實際情況,將每天24小時劃分為高峰、低谷兩個時段,用電高峰時段為每天8時至晚上10時,用電低谷時段為每天晚上10時至次日8時。

每天8時至晚上10時用電高峰時段電價執行標準在現行對應價格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05元,加價後的陜西電網第一檔居民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5483元;每天晚上10時至次日8時用電低谷時段電價執行標準在現行對應價格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0.2元,降低後的陜西電網第一檔居民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983元。

滿足個性化用電需求

考慮到居民採暖季用電量較大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減輕居民電費負擔,我省政策規定對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居民用戶和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而採用電鍋爐、電地熱、電熱膜等方式取暖的居民用戶,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電量不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統一按照居民階梯第一檔用電量所對應的價格執行,年內其他月份執行相對應的居民階梯電價。

我省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實施後,不僅增加了居民用電價格自主選擇權,還將有效降低居民電採暖用戶電費支出,為加快推動省內“煤改電”和治污減霾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同時也對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和電網安全可靠運行起到積極作用。(記者 王向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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