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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1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7-09-16 16:18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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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1宗內幕交易案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徐某、冀某峰係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亮股份)籌劃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徐駿係徐某的近親屬,兩人日常往來頻繁,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徐駿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買入“海亮股份”,沒有違法所得;罡玉華與冀某峰為夫妻關係,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罡玉華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及“冀某帆”賬戶買入“海亮股份”,沒有違法所得。徐駿、罡玉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徐駿處以20萬元罰款;責令罡玉華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我會將持續對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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