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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京津冀:綠色發展看變化

2017-09-20 16: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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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北京延慶區燕山山區溝域生態經濟帶(8月24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李欣 攝


這是位於天津生態城永定新河入海口處的永定洲公園(2015年4月18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岳月偉 攝


航拍天津南湖(6月11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岳月偉 攝


天津的垃圾氣力輸送系統2號機組投入使用(2015年1月8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岳月偉 攝


這是河北境內植被茂密的太行山(2016年6月11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王曉 攝


航拍植被良好的河北崇禮喜鵲梁(8月24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楊世堯 攝


航拍植被良好的河北崇禮長城嶺(8月24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楊世堯 攝


河北塞罕壩機械林場的員工在植樹(2014年5月13日攝)。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王曉 攝


河北省唐山市南湖景區(5月23日攝)。唐山南湖曾經是開灤煤礦採煤沉降形成的廢棄地,唐山市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都曾往這裡傾倒,導致周邊環境惡劣。經過多年不懈努力,昔日的“工業瘡疤”已建成一座水域面積11.5平方公里、綠地面積16平方公里的生態公園。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牟宇 攝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濱湖公園(8月9日攝)。這個公園位於衡水湖南岸,原來是一片鹽鹼荒地。近年來,冀州區加強衡水湖周邊環境治理,通過微地形處理、栽植綠化、水系連通等措施,把過去的鹽鹼地建成了一座生態公園,成為市民休閒遊玩的好去處。

3年多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責任共擔、信息共享、協商統籌、聯防聯控”的原則,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聯動執法、聯合檢查、重點案件聯合後督察、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確保京津冀地區的綠色發展。

新華社記者 牟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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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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