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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 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

2017-09-21 17:20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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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稅收環境 激發市場活力
——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 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近日,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 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集成推動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提質升級。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集成導向、目標導向,從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切實創新監管方式、不斷優化納稅服務、持續改進稅收執法、統籌升級信息系統5方面提出了30項改革措施,持續優化稅收環境,提升稅收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深化簡政放權:打造權力瘦身“緊身衣”

簡政放權作為“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當頭炮”,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舉措。

此次《意見》將深化簡政放權放在首要位置,堅持放要徹底且有序,進一步取消稅務行政審理和前置性審核事項,精簡納稅人資料報送,打造權力瘦身“緊身衣”,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

據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提出了減少和優化稅務行政審批,簡化納稅人設立、遷移、登出手續,改進納稅人優惠備案和合同備案,精簡涉稅資料報送等改革任務,進一步精簡納稅人資料報送和辦稅流程。

以改進納稅人優惠備案和合同備案為例,《意見》要求,改進各稅種優惠備案方式,基本實現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同時,針對納稅人普遍關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問題,《意見》也給予明確,將結合納稅人信用積分確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用票數量,完善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推動取消最高開票限額審批,便利納稅人生産經營。

此外,《意見》要求,通過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打造上下貫通、有機銜接、運轉順暢、透明高效的稅務系統權責清單運行體系,確保做到“應放盡放,放了接上”。

創新監管方式:安裝稅收徵管“新引擎”

稅務部門堅持管要規範且有效,樹立誠信推定、風險監控、信用管理等現代稅收管理理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和制度建設,轉變稅收徵管方式,提高稅收徵管效能。

圍繞加強稅收徵管,《意見》提出了改革稅收管理員制度、全面推行實名辦稅、推進跨區域風險管理協作、建立信用動態監管方式、優化徵管資源配置和強化部門協同合作等6項具體改革任務,努力打造“實名辦稅制+分類分級+信用積分+風險管理”的閉環管理新體系。

——全面推行實名辦稅。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構建與完善,實名制辦事已在公安、海關、銀行和鐵路等諸多部門和社會領域廣泛應用。

實名辦稅制,簡單的説就是通過首次辦稅一次性採集企業相關人員的真實身份等信息,將其納入信用管理,並與企業的信用挂鉤。

推行實名辦稅制,既能減輕納稅人重復填報信息的負擔,又能有效防範不法分子冒領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實名辦稅制度,按照企業類型、涉稅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實名信息採集範圍,推行國稅局、地稅局實名信息雙方互認,實現一次採集多次、多處使用,並充分利用實名身份信息,簡並附報資料,優化辦稅流程,防範涉稅風險。

——建立信用動態監管方式。談起誠信納稅,很多人認為這只是一個概念性的評價,缺少可量化的標準。隨著“信用積分”制的實行,將逐步實現納稅信用“可視化”。

《意見》提出,以推行辦稅實名制為契機,運用稅收大數據,建立信用積分制度,健全動態信用評價和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實現對納稅人信用和風險狀況的動態評價,根據監控評價結果事實實行分類服務和差異化管理。

“這就意味著,那些納稅信用好、信用積分高的納稅人可以在領用發票、‘銀稅互動’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化服務。”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孫玉山解釋説,“信用積分”將成為納稅人一筆“隱形的財富”。

——強化部門協調合作。讓守信者一路綠燈、讓失信者步步難行。《意見》要求,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聯合加強與外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協稅護稅水平,進一步推動將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加大銀稅合作力度,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稅務總局稽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將按照《意見》要求,打通省際之間、國稅局與地稅局之間的橫向通道,建立稅務系統內部追逃清單,推進非正常戶、涉嫌騙稅和虛開發票納稅人等風險情報信息共享,提升跨區域風險監控能力。

集成優質服務:增強便民辦稅“獲得感”

為讓納稅人辦稅更便捷、更貼心、更舒心,稅務部門前期進行了大量深入細緻的稅情調研,摸清納稅人辦稅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

此次《意見》以問題為導向,集成創新地提出了便利申報納稅等7項改革任務,為納稅人提供貫穿全程的優質服務,致力打造“一網通辦、一表集成、國地聯辦、一次辦結”的便捷辦稅體系。

——推行新辦納稅人“零門檻”辦稅。針對新辦企業人少事多、不熟悉涉稅業務等問題,《意見》提出為新辦企業提供“套餐式”服務,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全面減輕新辦企業辦稅壓力。

按照之前規定,新註冊納稅人申請發票核定事項須先進行審核,隨著稅務部門徵管信息化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取消審核審批環節成為可能。《意見》提出,將增值稅普通發票核定事項由限時辦結改為即時辦結,有效縮短納稅人辦稅時間。

——便利化申報實現報表“化繁為簡”。實現報表“化繁為簡”,一直是納稅人普遍的期盼,也是稅務部門努力的方向。

借鑒部分省市稅務機關增值稅申報“一表集成”經驗,《意見》要求,通過簡並優化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申報表,提供網上辦理更正申報功能,較大幅度精簡表單填報。《意見》通過進一步縮減納稅人申報準備時間,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時間的擠佔。

——編制“最多跑一次”清單。自今年2月以來,浙江省稅務部門已連續推進四輪“最多跑一次”改革,實現96%的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63%的事項辦理實現“零上門”,受到納稅人普遍歡迎。

在總結部分地區先進辦稅經驗的基礎上,《意見》明確,在稅務總局層面編制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省局層面編制辦稅事項“全程網上辦”清單。同時,推進跨省經營企業涉稅業務全國通辦,在部分地區試行國地稅業務省內通辦,大力推行網上辦稅和就近辦稅。

此外,《意見》還在創新發票服務方式,深化國稅局、地稅局合作,提高政策服務透明度,完善納稅服務評價機制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為納稅人打造全程式便捷服務體系。

規範稅收執法:創造陽光透明“軟環境”

公平公正執法是對納稅人最好的服務。《意見》堅持法治思維,提出規範稅務行政處罰、嚴格核定徵收管理、科學應用風險應對策略、完善稅務稽查執法體制、加強風險應對扎口管理和加強稅收執法監督等6項改革任務,進一步規範稅收執法權力運行,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文明的稅收執法環境。

企業核定徵收是在企業賬證不健全,無法正確核算自身成本費用的情況下採取的臨時性過渡方式。在山東省棗莊市,國稅局、地稅局聯合開展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工作,力求生産經營地點、經營規模、經營範圍基本相同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基本一致,確保稅負公平。

這種國地稅聯合開展核定徵收的工作方式贏得了納稅人的歡迎,《意見》要求,進一步規範各稅種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核定徵收標準、程序和計算方法,鼓勵國稅局、地稅局聯合開展核定徵收,統一核定基數,推行核定信息公開,提高核定徵收透明度。

此外,《意見》還通過加強稅務稽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擴大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行政執法公示“三項制度”試點、各省國地稅聯合製定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具體措施,打造“執法一把尺子、行為一個準繩、處罰一個標準”的“鏈條式”規範管理。

推進系統升級:搶佔信息時代“新高地”

高效便利的徵管信息系統是優化納稅服務、管控稅收風險、規範稅收執法的“主支撐”。《意見》提出,堅持科技引領,以用戶體驗為中心,提升完善信息系統功能,優化用戶界面,推動數據共享共用,充分發揮稅收信息化支撐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

具體來講,《意見》從優化金稅三期系統功能、完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加快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集成整合信息系統、加快對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動數據融合聯通等6方面部署改革措施。

稅務總局電稅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將加快金稅三期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網上辦稅系統的系統集成步伐,實現三大系統功能整合、數據自動傳遞,一處錄入多處使用。信息系統實現整合後,前期調研中發現的系統間銜接不暢、網上申報時報表不能保存、納稅人不能自行進行網上更正申報等諸多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此外,《意見》還提出,加快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制定出臺全國電子稅務局業務、技術標準規範,改造升級各省網上辦稅服務廳,建成統一規範的電子稅務局,實現納稅人申報、繳稅、發票領用和開具、證明開具等絕大部分涉稅事項網上辦理,讓納稅人辦稅更加快捷高效。

根據《意見》的總體安排和要求,從現在起到2018年10月底前,稅務部門將按計劃分批推出具體改革措施和相關配套文件,推動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紮實有效推進,進一步優化稅收環境,更加有力有效地服務和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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