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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沿海市縣積極推進海洋督察問題整改

2017-09-23 09:32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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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沿海市縣積極推進海洋督察問題整改
其中東臺立案查處的4個問題已全部處罰到位

自國家海洋督察組(第三組)進駐江蘇以來,江蘇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多次研究部署推進海洋督察整改相關工作,做到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在問題整改中提高海洋管理工作水平。

南通市各相關縣(區、市)積極主動整改存在問題。海門市對長期違法佔用海岸線的砂石碼頭依法拆除,恢復海域原狀;對在巡查中發現海門港新區違規建造的山羊養殖設施,積極與當事人溝通,責令立即拆除;對1宗用海工程項目完善了手續。對3宗用海項目落實海洋工程生態補償措施,編制生態補償方案,簽訂生態補償協議,繳納生態修復補償資金。

如東縣領導全程參加國家海洋督察相關工作,分別深入用海企業了解自查自糾、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指導督促用海業主依法用海、科學用海。開展了如東沿海鎮區海洋環境治理專項督察,現場檢查了劉埠一級漁港臨時圍堰拆除進展情況等,要求儘快拆除整改到位。啟東市在對大洋港入海口環境問題整頓之後,進一步加強了日常管理監督,落實長效機制。呂四港經濟開發區區域建設用海,根據統一規劃,陸續實施開發工作,生態補償金到位,年底前編制完生態修復方案。

海安縣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多次召開督察工作推進會,對相關案件進行排查,對罰款沒有及時到位的,加大催繳力度。南通某公司應于2016年1月份繳清的分期繳納罰款24.0983萬元,在督察期間繳納到位。加強對入海河道管理,明確縣負責人為北淩河河長,加強沿河兩岸的污染源排查,清理沿河兩岸100米範圍內的畜禽養殖企業6家,督察期間專題召開推進會,下發交辦單,對河道進行保潔,建立長效管護機制,改善入海水質。

鹽城所轄縣(區、市)認真落實國家海洋督察組的要求,即知即改,問題整改取得明顯成效。江蘇省沿海開發(東臺)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開工建設的漁業大棚,屬透水性構築物用海,為無證用海,面積18.39畝,經立案查處,已繳納全部罰款。截至9月20日,東臺市立案查處的4個違法違規用海問題已全部處罰到位。射陽縣韆鞦水利站無證用海進行水産養殖,已立案查處。9月11日,射陽海監大隊與鹽城市海監支隊進行了案件會商。在充分調查清楚後,將下達處罰決定,預計10月底執行到位。江蘇射陽港發電有限公司溫排水排海項目未領取海域使用證,在督察現場核查時,該公司就向督察組承諾將立即進行整改。9月14日,射陽縣海域動管中心已對溫排水佔用海域進行了監測,該公司正和有關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對接,委託開展溫排水擴散區數模試驗,並開展海洋環境跟蹤監測招標工作,以最快速度完善用海審批手續。

連雲港市委書記楊省世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這次海洋督察的重大意義,重點加強督察組下沉督察期間提出意見和問題的整改。灌雲縣對全縣化工園區相關企業及污水處理廠進行聯合專項檢查,要求企業開展內部自查,確保達標排放維護海洋環境。針對管轄海域功能定位調整的問題,灌南縣利用《江蘇省海洋功能區(2011-2020)》中期修編契機,重新明確1.95公里海岸線、1986畝海域海洋功能定位,合理制定海域使用發展規劃、配置海洋資源、優化海洋開發空間佈局。

連雲區重點查擺批而未填、填而未建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已換發土地證的圍填海項目,制定招商引資計劃,爭取項目儘快落戶;對已完成圍填,未換領土地證的項目加快辦理相關驗收手續;對未全部完成圍填的項目,根據連雲新城建設需要,適當調整圍填範圍;對正在施工的圍填海項目,將加快圍填海工程進度,爭取早日完工。

贛榆區針對海洋執法案件辦理中法律、法規引用不規範、不全面等問題,該區海監執法大隊在督察組領導指出問題後迅速召開執法人員會議,要求執法辦案人員要進一步加強自身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全面掌握,熟練應用相關涉案法律、法規條款,規範法律文書製作。(錢林峰 丁蔚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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