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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2017-10-16 08:05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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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就各市(州)、縣(市、區、特區)積極穩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做好跨部門跨領域調整集中行政執法權工作有關事項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市(州)、縣(市、區、特區)可將以下範圍內的行政執法權調整集中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具體集中範圍為:發展改革(含能源、價格)、經濟和信息化(含工業)、國土資源、農業、林業(不含森林公安)、水務、商務、體育、旅遊發展、糧食、人防、民政、防震減災等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通知明確了調整集中行政執法權的方式,在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基礎上開展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以上範圍內跨部門跨領域調整集中行政執法權的,由市(州)、縣(市、區、特區)政府結合實際研究確定;以其他部門領域為基礎開展跨部門跨領域調整集中行政執法權在以上範圍內的(如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擬調整集中商務、價格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可參照執行。超出以上範圍跨部門跨領域調整集中行政執法權的,按程序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通知要求,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政府要根據行政執法權的調整情況,明確劃分綜合行政執法與日常監管之間的職責邊界,優化綜合行政執法與日常監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與日常監管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確保無縫銜接,提升執法效率。(記者 王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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