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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門關於全國全面供應硫含量不大於10ppm普通柴油的公告

2017-10-31 16:36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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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能源局
公告
2017年 第15號

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國務院第90次常務會議有關要求和部署,加快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改善空氣質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按時供油

2017年1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硫含量不大於10ppm的普通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硫含量大於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按照《關於做好“2+26”城市提前供應國六標準油品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17〕965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保障油品質量

成品油生産、流通、銷售企業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強化油品質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潔油品市場供應。

三、規範油品標示

加油站(點)按照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明確標注所售柴油産品名稱、牌號和等級,明確區分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如:0號車用柴油(V)、0號普通柴油等),以便於消費者選擇、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四、加強有效監管

普通柴油適用於拖拉機、內燃機車、工程機械、內河船舶和發電機組等壓燃式發動機。禁止向汽車和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機動車用燃料。國家和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檢查,加大對重點煉廠、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加油站(點)的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生産、銷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産、銷售油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成品油質量升級取得實效。

特此公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  安  部
環 境 保 護 部
商  務  部
國  資  委
工 商 總 局
質 檢 總 局
國 家 能 源 局
2017年9月2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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