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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領域“紅黑名單”將統一認定標準

2017-11-04 07:4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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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大格局
各領域“紅黑名單”將統一認定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人民銀行3日發佈《關於加強和規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紅名單”和“黑名單”)管理與應用制度,規範各領域紅黑名單的認定、獎懲、修復和退出,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大格局,有力有序、規範透明地推進聯合獎懲,全面提升我國社會誠信水平。

《指導意見》明確,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共治;依法依規,審慎認定;分類分級,區別對待;保護權益,鼓勵修復”的原則,管理和應用紅黑名單。充分發揮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紅黑名單管理中的組織、引導和推動作用。鼓勵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形成聯合獎懲合力。按照“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根據相關主體行為的誠信度和發起聯合獎懲的必要性,研究制定各領域紅黑名單統一認定標準,依法審慎認定紅黑名單。

《指導意見》指出,根據相關主體的誠信度,分別實施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聯合獎懲措施。對尚未達到“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失信主體,可列入誠信狀況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加強監管。同時,嚴格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紅黑名單的認定、發佈、獎懲等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紅黑名單認定的依據是什麼?《指導意見》明確,一是公共管理和服務中反映相關主體基本情況的登記類信息;二是刑事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檢查、行政徵收、行政獎勵、行政給付等反映主體誠信狀況的信息;三是拒不履行生效司法裁決的信息;四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商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産生或者掌握的相關主體受表彰獎勵等信息;五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文件可作為紅黑名單認定依據的其他信息。(記者 熊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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