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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深入部署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舉措

2017-11-06 08:59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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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日前印發《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舉措促進企業登記監管統一規範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有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國務院近期印發了《關於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旨在進一步深化涉企證照改革,破解企業面臨的“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為了落實上述文件要求,工商總局通過《指導意見》對“證照分離”改革涉及的履行企業登記職責、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企業登記統一規範等工作明確了要求、作出了安排。

《指導意見》指出,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中,要積極推動省級人民政府建立省級審批部門溝通與協調工作機制,主動與審批部門對接溝通,形成《“證照分離”事項登記指導目錄》,逐步建立完善涉企證照目錄動態化管理機制。要做好企業登記信息部門共享推送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要求,認真履行“雙告知”職責。要強化部門反饋信息歸集和公示,實現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一碼貫通”。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深刻領會改革精神,明確營業執照的法律屬性,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各類行政許可事項的分類管理,厘清營業執照與許可證的關係,加強對營業執照的統一管理,規範營業執照的簽發應用,維護其權威性、規範性、嚴肅性。同時,各地要積極探索統一規範的業務操作系統,做到加強頂層設計,堅持省級統籌;強化數據建設,創新管理模式;健全工作機制,保障信息安全。

《指導意見》指出,各地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厘清監管職責,推進綜合監管,形成監管合力。要強化信息歸集,以信息互聯共享推動工商系統內部業務協同、部門間執法聯動和社會共治,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開展對監管風險的多部門聯合研判,提高科學監管水平。要加強部門聯動,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實時共享,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懲戒,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指導意見》強調,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要注重“四個統籌”: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電子營業執照改革,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經營範圍登記便利化改革。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宣傳引導,提升窗口服務質量,嚴肅督查考核問責,做好“證照分離”改革的組織保障。(李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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