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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調整醫保政策 平均報銷比例提高到80%

2017-11-12 18: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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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1月12日電(記者 呂夢琦)記者12日從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省對醫保政策進行了重新調整,城鄉居民住院醫保目錄內總費用平均報銷比例提高到80%,比調整前提高了15%,惠及2600萬城鄉參保人員。

調整之後,山西省統一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標準,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執行統一的醫保藥品目錄。同時,山西省取消了之前的大病保險分段補償辦法,參保人員住院費用醫保目錄內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統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個年度內參保患者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住院費用指導封頂線為7萬元,參保人員年內二次以後住院費用報銷起付標準比現行起付標準降低50%。

調整之後,山西省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保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實行全省統一標準。具體標準為,三級甲等醫院(一類收費標準):省外醫院起付線1500元,支付比例55%;省內的省、市級醫院起付線為1000元,支付比例為60%。三級乙等及二級甲等醫院(二類收費標準):省、市級醫院起付線500元,支付比例70%;縣級醫院起付線400元,支付比例75%。二級乙等及以下醫院(三類收費標準):起付線100元,支付比例85%。

此外,山西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醫保目錄用藥也由1500種擴大到2800多種,定點醫藥機構從2000多家增加到7000多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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