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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計生委:養老機構內設診所將無需行政審批

2017-11-16 17: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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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 王賓)為進一步滿足老年人診療與長期照護需求,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

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機構主要為服務對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預防、老年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療、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等服務,是老年人健康的“貼身衛士”。然而專家指出,長期以來一些地區對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審批流程長、手續繁瑣,成為制約醫養結合機構規模化發展的瓶頸。

2015年,我國發佈《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指出,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專業、及時的醫療健康服務成為養老機構發展尤其是4000萬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迫切現實需要。

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備案,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為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衛生計生監督機構每年現場監督檢查不少於2次,在開業後3個月內進行第一次現場監督檢查。

來自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3億,“銀發浪潮”加速來襲。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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