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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多項社會保障標準居全國或西部前列

2017-11-20 09:21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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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三季度,我省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373.64萬人、546.9萬人、41.31萬人、63.05萬人、49.37萬人,提前完成年度擴面任務。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由2012年的2049元提高到344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由2012年的85元提高到155元,均居全國前列、西北第1位。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由2012年人均400元調整提高到680元,增長70%,居西部省份前列。

本著“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救濟救助制度,保障各類人群有尊嚴地生活”的原則,我省人社部門深入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不斷健全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取得重大突破。制定出臺了《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政策,在全國率先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有機整合兩項制度,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紮實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多層次、廣覆蓋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待遇水平顯著提高,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同時,我省率先啟動實施了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率先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省級統籌;率先完成基本醫保的藥品目錄調整;率先開展了商保機構參與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服務工作;提前實現所有地域、所有人群跨省異地就醫結算住院醫療費用的直接結算。實施了失業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和援企穩崗等政策,減輕企業和職工繳費負擔4.9億元,援企穩崗補貼支出4.65億元,省級創業促就業扶持資金支出2.7億元,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得到較好發揮。(記者 金玥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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